解嚴38周年!廖元豪秀當年「解嚴令」:不能再拿「匪諜」當藉口鎮壓人民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14日表示,當年解嚴最大的意義就是,政府再也不能用「匪諜就在你身邊」為由,鎮壓人民政治權利。圖為總統府。圖/總統府提供.jpg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14日表示,當年解嚴最大的意義就是,政府再也不能用「匪諜就在你身邊」為由,鎮壓人民政治權利。圖為總統府。圖/總統府提供.jpg

近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刑法》100條伺候藍委」說法引發爭議,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今天(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是總統發布解嚴令38周年,明天就是解嚴38周年;當年解嚴最大的意義就是政府再也不能用「匪諜就在你身邊」為由,鎮壓人民政治權利。

柯建銘上月23日接受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專訪,提到726日投票後,會追究那些被罷免掉的國民黨立委的刑責,包含《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叛國罪。柯建銘11日再嗆,《刑法》100條並未廢除、而是修正,因為這是國安重要法律。

廖元豪今日在臉書感慨發文表示,38年前的今天,總統發布解嚴令,715日凌晨開始解除戒嚴。這意謂著「非常狀態」告一段落,回歸正常的民主憲政體制,再也不能用「匪諜就在你身邊」為由,鎮壓人民政治權利——即使中共武力威脅仍在。

廖元豪也在留言裡表示,做為一個當年慶賀解嚴的人,回想起那時為何興奮:「其實不是因為我們慘遭戒嚴威權荼毒鎮壓,而是終於不用再聽那種『共匪威脅尚在,你還批評政府』的屁話。我們學的民主、憲政,可以開始往前走了。」

廖元豪說沒想到38年後的今天,動員戡亂終止、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刑法》第100被修成具文、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法的「禁止共產主義分裂國土」規定都違憲等等,還有人緬懷戒嚴風範,要動用《刑法》100條,要扣反對黨與所有異議人士「與中共唱和」、「不反共」的帽子。

根據廖元豪貼出的總統令,上面寫著:「總統令,中華民國76年7月14日,准立法院中華民國76年7月8日(76)台院議字第1641號咨,宣告台灣地區自76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署名的有:總統蔣經國、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國防部部長鄭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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