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名畫疑雲未解 南博一句「偽作」交代不了 陸輿論炸鍋

明代畫家仇英作品的《江南春》圖卷。該畫作於1950年代,由近代收藏大家龐萊臣後人捐贈給南京博物院。圖/取自新華社
明代畫家仇英作品的《江南春》圖卷。該畫作於1950年代,由近代收藏大家龐萊臣後人捐贈給南京博物院。圖/取自新華社

南京博物院(簡稱南博)捲入的「捐贈名畫疑似流入拍賣市場」風波持續延燒。隨著《南方都市報》、《中國新聞周刊》、新華社調查以及文化學者馬未都接連發聲,事件已從單一藏品去向爭議,升高為攸關博物館公信力、捐贈制度透明度與文物調劑機制的公共議題。

捐贈名畫現身拍賣 家屬質疑「東西去哪了」

爭議起於一件被認為是明代畫家仇英作品的《江南春》圖卷。據報導,該畫作於1950年代,由近代收藏大家龐萊臣後人捐贈給南京博物院。當年龐家向多家文博機構捐出大量書畫,其中捐給南博者多達137件(套)。

然而,龐家後人近日發現,《江南春》竟於2025年在北京一場藝術拍賣會中現身,估價高達8800萬元(人民幣,下同)。進一步清查後,發現當年捐贈給南博的藏品中,竟有包括《江南春》在內共5件下落不明,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南博回應掀更大質疑 「偽作說」難平眾怒

面對質疑,南博在司法程序中提出數十年前的鑑定紀錄,指相關畫作早於1960年代即被專家鑑定為「偽作」,因此後續已依程序「劃撥、調劑」處理。

《南方都市報》指出,該說法不僅未平息爭議,反而引發更多疑問。首先,公開的鑑定文件中,關鍵內容被遮蔽,只呈現「假」的結論,缺乏完整學術論證;其次,即便當年被認定為偽作,數十年間龐家後人從未接獲任何通知。

大陸法律界與文博評論者指出,捐贈並非單向「放棄所有權」的行為,博物館即使依法處理藏品,也難以回避對捐贈者基本知情權與尊重義務。

被南京博物館認定為贋品的《江南春》,2001年以6800元售出。新華社記者採訪到藏品的出館和售賣記錄。圖/取自新華社

被南京博物館認定為贋品的《江南春》,2001年以6800元售出。新華社記者採訪到藏品的出館和售賣記錄。圖/取自新華社

陸媒調查揭流轉鏈條 程序合規仍留問號

隨著輿論升溫,新華社披露一條更完整的流轉時間軸:

江南春》圖卷曾於1961年、1964年,分別由張珩、謝稚柳等知名專家鑑定為「偽作」;1997年,南博依正式報告認定其「不夠館藏標準」,調拨至原江蘇省文物總店;2001年,該畫以《仿仇英山水卷》之名,由一名「顧客」以6800元購得。南博試圖藉此證明整體處置「程序合規」。

然而,「零度時評」指出,「程序完整」不等於「合理透明」。調撥標準、定價依據、購買者身份未明,反而讓公眾對「文物調劑是否真正陽光化」產生更深層疑慮。

馬未都:博物館該檢討 不是辯解

文化學者、觀復博物館創辦人馬未都也公開評論此事,直言博物館作為受捐者,首要態度應是「尊重捐贈者」。

馬未都指出,即便館方認為藏品不真,也仍具研究與史料價值,「博物館不一定只收藏真品,很多資料性的東西,甚至比真品還重要」。他強調,南博此刻最該做的不是反覆強調鑑定結論,而是檢討制度漏洞,重建公信力。

從一幅畫真偽 到制度信任危機

大陸輿論普遍認為,事件真正令人不安的,並非單一畫作的真偽,而是:為何數十年未告知捐贈者?文物調劑是否存在制度性黑箱?其餘4件「被處理」的捐贈作品如今身在何處?

類似事件並非孤例。過去曾發生文博機構內部人員監守自盜、掉包名畫並流入市場的案件,對公共文化機構信任造成長期傷害。

對此,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已證實成立工作專班,聯合相關部門展開調查,並表示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處理,調查結果將對外公布。

陸媒輿論指出,博物館不只是藏品的保管者,更是公共信任的承載者。當「偽作」與「已處理」成為遮蔽責任的語言,傷害的將不只是捐贈者家屬,更是整個社會對文化機構的信賴。

比追回一幅畫更重要的,是讓捐贈制度、調劑機制與管理流程真正走進陽光下。否則,今天消失的是一幅仇英,明天,可能就是另一件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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