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執行「114年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近日由彰化縣衛生局於市售雞蛋抽驗中發現檢出芬普尼殘留,農業部今天(12日)表示,案例場文雅畜牧場於10日全面移動管制並啟動逐批採檢程序,昨日再驗出雞蛋、蛋雞羽毛樣品含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不合格,該場飼主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農業部已建議彰化縣政府依該法加重裁罰,全案將移由檢調單位深入偵辦,以釐清汙染來源與責任。
農業部強調,為配合食藥署追查近期雞蛋殘留芬普尼的原因,已將案例場雞蛋溯源標籤全面回收停發,並請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將案例場移動管制,該場所交付給食品業者的蛋品,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才可出售。
本案經彰化縣政府於10日至案例場採檢雞蛋9件、蛋雞羽毛1件、飲用水水質2件、飼料2件及周圍農田土壤1件,共計15件樣品送由中央畜產會檢驗,檢測結果其中一件雞蛋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蛋雞羽毛含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檢體則未檢出。本案飼主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除將由彰化縣政府加重裁罰外,全案已移送檢調釐清詳細汙染原因。
另彰化縣政府昨日再次至該場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農業部也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農業部補充,該部自2017年9月6日已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於經濟動物,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業部強調,此事件為首例藉雞蛋溯源編碼追蹤到問題蛋品,未來將持續強化雞蛋噴印溯源管理,把關禽蛋食品安全。食藥署也強調,文雅畜牧場不符規定的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食藥署將持續執行後市場蛋品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