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去年底被發現長期存在職場霸凌事件,監察院調查發現,勞動部及所屬機關職場霸凌預防處理機制均有缺漏,另發現就業安定基金運用不符目的、宣導品流向不明缺乏管理、採購案件圖利特定廠商等缺失,監院已通過對勞動部及北分署所提糾正案,籲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有效機制,杜絕職場霸凌。
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去年11月4日發生職員在辦公室輕生事件,監院先前以對相關人等提出彈劾。而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大華、王美玉今天表示,時任分署長謝宜容涉有職場霸凌且未依法公正辦理採購,涉洩密及圖利特定廠商等,而時任勞發署署長蔡孟良指揮監督不周,於職員輕生事件後,更消極未展開調查作為,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3位監委表示,且勞動部、勞發署及所屬北分署於本事件發生前,皆未依霸凌相關建議作為,擬訂機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北分署對於北分署員工執行職務倘遭受職場霸凌,如何提出申訴或通報、事件調查程序如何進行等,均乏明確規範,致同仁無所依循,身處職場霸凌環境卻難以提出申訴。
3位監委指出,勞動部於職員輕生事件發生後,雖自行籌組調查小組,並聘請外聘委員參與調查,卻因行政調查報告論述未盡周詳嚴謹,非但未能釐清諸多疑點,引述之「目的良善」用語更引發各界高度爭議,使多數北分署同仁無法接受,輿情激憤相繼撻伐,確有違失。
除霸凌事件,3位監委也針對該案涉及「就安基金」運用及管理疑義進行調查,指出勞動部運用就安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推展費」預算,辦理各項勞動政策宣導、勞動節形象影片製作、宣導品採購等事務,部分經費支出項目與基金設置目的及用途規定未符或關聯性極低。
例如,謝宜容擔任分署長期間,運用就安基金以宣導品之名義採購三節禮盒,不僅分送對象集中於特定人士、辦理禮盒及卡片設計、印刷等費用即高達92萬餘元,占禮品總額比率51.66%,以及於分署長辦公室裝設軌道燈等情,損及基金財務健全,均有違失。
3位監委表示,本件職場霸凌事件也反映出現行公務機關對霸凌事件處理機制未健全,呼籲保訓會及人事總處應共同研議,從法制面與執行面強化霸凌防治及查處機制,以有效杜絕職場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