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15日)再度針對京華城案開庭,開庭前,審判長點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說,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聲請黃珊珊為證人,所以黃珊珊不適合旁聽;黃珊珊向法官表示感謝後便離開法庭。此外,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作證時強調,他不斷定柯文哲是否知悉違法與否,但「柯文哲智商157,非常用功,對於都更是完全瞭解的,知之甚詳」。
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台北地院今日再度開庭針對證人進行詰問,傳喚了前台北副市長林欽榮作證,同時,已認罪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也有出庭。至於北市都發局前局長林洲民部分,因為時間關係,改期進行,也以電話通知林洲民不用到場。
今天上午庭審正式開始詰問前,法官突然詢問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黃珊珊有在旁聽嗎?」此時,坐在法庭角落旁聽席的黃珊珊舉手回答「有」。法官表示,因柯文哲有聲請黃珊珊當證人,所以黃珊珊不適合旁聽。黃珊珊隨即站起,離開前向法官鞠躬說「謝謝法官」,然後離開法庭。
隨後,進入檢察官的詰問,林欽榮證稱,京華城案曾被市長室列管,所以柯文哲「一定知道」,並且下令林洲民定期回報。
此外,林欽榮提到,市長室列管了許多案件,包含東區門戶計畫、西區門戶計畫、公宅、環狀線等,每個案件都指派PM專案管理。
林欽榮詳細說明京華城案的經過及其合法性,認為「多給1平方公尺就是涉及圖利」。
林欽榮在法庭上呈上柯文哲寫給他的字條影本;林欽榮解釋,內容是柯文哲與他討論都市更新的記錄,且「柯文哲智商157,非常用功,對於都更是完全瞭解的,知之甚詳」。
檢察官廖彥鈞對陳情案流程進行了詰問。林欽榮說明,當都市計畫案遭到民眾陳情時,市府會由都發局審查細部計畫,然後啟動程序提交給都委會審定是否進行研議。委員們會檢視是否違反公共利益,這也是會議所要求的程序正義。在計畫送公展之前,市長室需要進行批核,並在30天內接受各方意見陳述。
林欽榮證實,都會委對任何陳情案皆可進行書面審查。如果市長認為某陳情案不妥或違法,經考量是否與都市計畫的母法相牴觸後,則有權將其退回。
針對京華城案,林欽榮提到,2015年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的監察委員劉德勳曾發動調查,市府堅持案子的容積率只能為392%。至2017年8月,監察院給出了最終的審核意見。
林欽榮表示,2017年6月他代替柯文哲出席議會,與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師邵琇珮及法務局長袁秀慧一起接受質詢。市府的立場是認為京華城案最高只能給560%的容積率,而所有文官則主張應給392%。相關會議過程已向柯文哲報告,「是柯文哲要我去的,我當然要向柯文哲說明。」
林欽榮提到,2018年都市計畫認定應給京華城560%的容積率,是基於監察院的調查權,還要尊重行政機關及都委會主張的公平性等因素。
林欽榮說,他後來聽林洲民轉述沈慶京對威京案的陳情函,指出沈慶京希望恢復12萬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
林欽榮解釋,都會委會討論京華城的陳情案時,15名委員中有14人反對再給12萬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只有1人棄權。這些案子由市長室列管並下達指令,所以他每3個月需回覆一次。此外,柯文哲曾親自主持居住正義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