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除籍專案波及逾1.2萬名陸配及其子女,目前仍有部分陸配失聯或未繳相關證明,大陸國台辦16日抨擊,賴政府此政策是「違反濫權」打壓特定族群,陸方作為陸配「永遠的娘家」實在看不下去。對此,陸委會今天(17日)指出,單一身分制度由《兩岸關係條例》規定,若違反並不存在執行期或追訴期的問題,對岸對於台灣的法治認知不足。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昨抨擊,民進黨針對在台定居多年,甚至數十年的陸配在「早已超過追訴期」的情況下,還限期要求他們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是違法濫權,此政策是區別對待,打壓特定族群。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他解釋,單一身分制度由兩岸關係條例規定,若具雙重身分,不論在台灣待的時間長短,只要被查獲就可能被註銷身分,不存在執行期或追訴期的狀況;如同台灣婚姻是登記制,必須要有結婚協議書和兩個證人,且雙方須親自到戶政機關登記才有效,任何一個要件不存在,不管結婚再久,婚姻效力都是有缺陷的,這與陸配的除籍證明是同樣道理。
梁文傑還反批,追訴期概念適用於刑法,大陸國台辦似乎將陸配當作犯罪者,但台灣並非用此概念執行專案,國台辦所謂壓迫等說法完全不正確,這顯示對岸對我方的法治認知有待加強,陸方說法是「錯假訊息」。
對於專案進度,梁文傑指出,截至16日,已繳付除籍證明的有6569人,具結或延期者,以及待在海外已列冊註記者總共4287人,專案執行人數達89.4%。
梁文傑坦言,部分陸配仍處於失聯狀態,移民署正透過各種方式尋找,目前尚未尋獲,或未主動與主管機關聯絡的還有1290人。梁文傑重申,政府找到人之前,不會直接註銷身分,移民署會積極尋人保障陸配權益。
梁文傑還提到,目前已有10位陸配決定放棄台灣身分,理由包括在對岸仍有社會福利不願放棄、有財產需要繼承,原配偶已經不在了,想要回老家等原因,政府會遵照當事人的意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