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地院審理土城殺妻及小姨子案,合議庭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判決理由「只殺2人不能判死」,引發社會譁然。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7日)表示,這就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恐龍大法官造就不判死小法官;她並認為這樣冷血且悖離國民情感的判決,再次暴露了當前司法體系的嚴重弊病。
翁曉玲表示,此案可見法官缺乏同理心。土城殺妻案判決過度延伸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自行設下「須殺3人以上,始該當死刑」的苛刻門檻。合議庭甚至在判決書中出現「在短短數分鐘內殺害2人,未使死者死前蒙受煎熬或額外的痛苦」等令人髮指的冷血文字,完全無視被害人家屬椎心之痛,翁曉玲痛批:「毫無基本的人性同理心、如此麻木不仁!」
她並指出,這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大法官恐龍釋憲逼小法官腸枯思竭求免死。翁曉玲說,在大法官113憲判字8號判決的層層枷鎖與指引下,各院法官為了達到「不判死」的政策與目的,只得腸枯思竭地寫出如此泯滅良心、冷血荒謬的判決,正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最佳寫照,因有恐龍大法官的判決,才出現一堆小恐龍判決。
翁曉玲更點出,國民法官淪為少數否決與實質廢死的遮羞布,本案同時深刻反映出「國民法官制度」的重大制度性缺陷。司法院雖宣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地位平等,但實際上,在有罪認定及量刑評決上,只要職業法官不同意,即便是高達壓倒性的民意同意,也無法做成死刑判決。這代表職業法官握有實質的「少數否決權」,讓「國民法官」形同司法官僚的背書工具。再加上大法官113年憲判字8號判決要求「職業法官判死刑要一致決」的推波助瀾,國民法官更淪為實質廢死的遮羞布。她說,據悉本案有高達8票支持死刑、卻遭少數1人職業法官意見推翻的狀況,讓基層國民法官有苦說不出。
如何解決?翁曉玲說,看到大法官和少數法官這麼荒腔走板的狀況,未來她將強力推動《國民法官法》的修法工作,確保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在表決權上的實質平等,徹底革除職業法官少數否決之弊端,真正落實國民參與審判的精神。
此外,《公民投票法》修法案亦要加速進行,要將大法官做出的明顯違反全民意志的憲法判決,納入公民投票的複決範圍之內,如此才能維護主權在民的憲政體制,讓民意能夠真正制衡失控的司法權與無限擴權的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