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長顏慶章之女、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今年3月12日病逝,享年53歲,事後傳出她生前疑遭長官、總談判代表兼政務委員楊珍妮霸凌,監察院認定她除霸凌顏慧欣,另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今(8)日下午首度開庭,楊珍妮出庭時表示,監察院調查報告的關係人很多講的都是無中生有、斷章取義。
前經濟部部長、談判總代表鄧振中下午也出庭作證,進入法院未發一語。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珍妮在庭上表示,監委只約訪她1次,彈劾內容很多是不成立的指控,她是看了監院移送到法院的資料才知道證據,但很多關係人講的根本是對事實不了解,說的也不是事實,「如果我做錯我願意受到處罰,但如果沒有說過的話,不應該依照網路的傳言受到各界的責難跟誣衊」。
監察院今年7月彈劾認定,楊珍妮自顏慧欣就任副總談判代表起,多次以冒犯性的言語公然否定她所提出的意見或想法,於經貿辦所負責的多項業務中,蓄意弱化顏慧欣的角色及參與程度,或刻意不提供其完成主責業務所必要之協助人力,對其形塑出不友善的職場環境,令顏慧欣備受壓抑而無法施展長才。
彈劾案文也列舉楊珍妮職場霸凌違失事證,首先,顏慧欣初到任經貿辦之際,楊珍妮即以不友善之方式對待,並曾數度於公開場合否定顏慧欣所提出之意見或想法,甚至對其建言給予嚴厲斥責之回應,顯然欠缺應有之尊重。其次,楊珍妮指派共用秘書協助顏慧欣長達近1年,還指派該名協助秘書工作的同仁兼辦其他業務,致使顏慧欣實質上無專任秘書可專心協助其庶務工作,徒增其原已繁重的工作負荷。
第三點為,台美就對等關稅等經貿議題赴華府與美方進行實體磋商期間,有意排除隨團前往的顏慧欣等協助之團隊成員進入談判現場而為實質之參與,顯見楊珍妮在參與談判事務過程中,確實有意排擠相關重要輔助人員進入會場,及不願與談判團隊成員分享談判核心資料等。
第四點,經貿辦接待「印太/新南向記者團」時,楊珍妮先突以未被告知有該項行程而發怒,經同仁出示相關簽呈後,又改口斥責事前與談擬答資料未讓其過目,顯示楊珍妮習慣性採取高壓威嚇管理模式,同仁須忍受其情緒化表達之壓力;之後又臨時藉故抽離原定共同出席記者團接待會的同仁,卻未同步與主要接見人員顏慧欣溝通,致其缺少重要陪同人員輔助,任令其須獨自面對記者團各項提問壓力,足見未給予顏慧欣應有的尊重與支持。
監察院認定楊珍妮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核其所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因此提案彈劾楊珍妮,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