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珍妮涉排擠副手顏慧欣 監察院審查通過彈劾 

監察院29日指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以增益國家經貿談判實力,但卻涉嫌阻撓、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圖/中央社
監察院29日指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以增益國家經貿談判實力,但卻涉嫌阻撓、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圖/中央社

監察院今(29日)指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以增益國家經貿談判實力,但卻涉嫌阻撓、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重要經貿談判及外賓接見場合,限制重要團隊成員出席輔助。此外,監院調查指出楊珍妮對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且進行孤立排擠,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已於115年7月17日審查通過監委所提之彈劾案,全案正式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彈劾案文指出,自顏慧欣就任副總談判代表起,楊珍妮即以不友善態度對待,多次在公開場合以冒犯性言語否定其提出的意見或想法,甚至嚴厲斥責其建言,顯然欠缺應有之尊重。

此外,在業務分工上,楊珍妮蓄意弱化顏慧欣的角色與參與程度,且刻意不提供其執行主責業務所需的人力支援。長達近1年的時間裡,僅指派共用秘書協助顏慧欣,隨後更安排該秘書兼辦其他業務,導致顏慧欣實質上無專任秘書可協助日常庶務,徒增其原本即相當繁重的工作負擔,進而形塑出極不友善的職場環境,使其備受壓抑而難以施展長才。

赴美談判刻意排除團隊 接待外賓突發怒施壓

調查報告特別揭露兩項關鍵違失案例,第一是赴美談判扣留核心資料;監察院認為, 經貿辦團隊赴華府與美方就對等關稅等重要經貿議題進行實體磋商期間,楊珍妮有意排除隨團前往的顏慧欣及相關輔助團隊成員進入談判現場實質參與,顯示其有意排擠重要人員,且不願與談判團隊共享核心資料。

第二是楊珍妮有高壓威嚇的行為;監察院指出,在經貿辦接待「印太/新南向記者團」時,楊珍妮先是以「未被告知行程」為由突發脾氣,經同仁出示簽呈後,又改口斥責事前擬答資料未過目,顯現習慣性以高壓威嚇模式管理。後續更臨時抽離原定共同出席的同仁,且事前未與主要接見人顏慧欣溝通,導致顏在缺少陪同人員輔助的情況下,必須獨自面對記者團各項提問壓力,未獲應有的尊重與支持。

專橫管理形成職場「噤聲效應」 監院認定違失重大移送懲戒

監委指出,楊珍妮習慣採用高壓威嚇的管理風格,極度不允許同仁質疑或挑戰其權威。一旦業務出現不同意見,便以公開否定、大聲斥責的方式利用權勢壓抑異見,長久以來在單位內部營造出緊張且退避的氛圍,進而造成嚴重的「噤聲效應」。

監察院強調,楊珍妮身為政務委員兼總談判代表,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談判與接待場合,限縮重要團隊成員發揮空間,並施以高壓霸凌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監院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以追究其應負之法律與行政責任。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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