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官陳德池兩次放走毒駕 檢方抗告成功全數逆轉收押

兩件毒駕請回的裁定遭高等法院駁回後,彰化地院更換法官後均改裁羈押。圖/取自王文其Google Maps
兩件毒駕請回的裁定遭高等法院駁回後,彰化地院更換法官後均改裁羈押。圖/取自王文其Google Maps

近期國內連續發生數起毒駕重大治安事件,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陳德池日前卻接連針對兩起情節嚴重的毒駕現行犯,連續裁定「無保請回」,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法務部長鄭銘謙也強調「無法接受」,這兩案歷經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後,第一起於本月8日改裁羈押,第二起也於今(12日)逆轉裁定收押。

回顧這兩起引發全民怒火的司法案件。第一起發生於5月30日上午,39歲的江姓瓦斯行員工在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與新興劇毒「喪屍菸彈(依托咪酯)」後,竟然駕駛載有10桶鋼瓶的危險瓦斯小貨車在員林市區危險行駛,最終失控狂撞路邊轎車。

橘衣男子為已有過失致死前科的毒駕駕駛,雖一度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但經檢方抗告後已被裁定收押。圖/取自《臉書》社團「員林人大小事」

橘衣男子為已有過失致死前科的毒駕駕駛,雖一度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但經檢方抗告後已被裁定收押。圖/取自《臉書》社團「員林人大小事」

彰化地檢署查出,江男近年反覆吸毒,甚至早已有因駕車造成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與毒駕等大量前科,已嚴重威脅大眾生命安全。檢方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未料卻遭該名值班法官陳德池當場拒絕,並以「沒足夠證據證明其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為由,裁定將這名如同「移動炸彈」的瓦斯毒駕犯無保請回,基層嘩然。

檢方隨即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日前撤銷原裁定,彰化地院重新換新法官召開羈押庭,終於逆轉裁准預防性羈押,將江男送入看守所。

毒駕撞警長至粉碎性骨折 法官竟因「毒蟲稱想和解」再駁回羈押

未料在不到一週內,該名法官再度做出令人跌破眼鏡的裁定。本月6日下午,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同仁查訪28歲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施男因心虛企圖駕車逃逸,鑽入死巷後竟瘋狂倒車衝撞警方,導致所長陳國銘右腿髕骨粉碎性骨折、雙腿重傷。陳國銘當時強忍劇痛對空鳴槍,隨行員警持警棍擊破車窗才將施男壓制。

施男落網後唾液檢驗呈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喪屍菸彈)陽性反應。不料,該名法官深夜審理後,卻以「依照先前資料難認有逃亡之虞」、「警方未在車內搜出實體毒品,且初檢報告僅為初步篩檢」、「被告表達想與受傷員警和解」為由,二度大開綠燈裁定施男「請回」。

圖為連續兩次裁定毒駕請回的法官陳德池過去進入高中進行法治宣導活動的畫面。圖/取自彰化地方法院官網

圖為連續兩次裁定毒駕請回的法官陳德池過去進入高中進行法治宣導活動的畫面。圖/取自彰化地方法院官網

彰檢不服再度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檢視資料後認為,施男已坦承毒駕並造成員警重傷,且過去曾有通緝紀錄,地院認定證據不足顯有違誤,果斷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彰化地院今日重開羈押庭,新任法官採納檢方主張,認定施男極具再犯公共危險之虞並有羈押必要,裁定准予預防性羈押。彰檢隨後發布聲明,強調近半個月來聲請預防性羈押已獲准16件,捍衛執法尊嚴不遺餘力。

針對這兩起案件引發的「唾液快篩能否直接作為羈押依據」之法理爭議,法界內部也出現不同的檢討聲音;退休法官轉任律師的郭棋湧對媒體表示,現行採唾液檢驗施用毒品反應如同快篩,在實務上確實存在偽陽性的可能性。過往法官裁定羈押毒駕犯的重要關鍵,在於現場有沒有搜出毒品實體,若當場搜出即「鐵證如山」,不會衍生冤獄賠償問題。先前法官之所以未准押,可能是考量施嫌有道歉誠意且缺乏違禁物實體,而今日法官改裁羈押,考量點則是基於毒品成癮者通常會一再施用、並具備高度反覆毒駕的危險性。

退休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鄭智文則直言,要徹底解決一線司法官在「陽性、陰性」判定上的見仁見智,釜底抽薪之計應從「修法」著手,應盡速比照酒駕的酒測值規定,在《刑法》或相關法令中明訂毒駕的科學羈押標準與法定數值,而非單純仰賴快篩判定。

◎《梅花新聞網》關心您:酒駕、毒駕皆為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吸食毒品是一條不歸路,一次也不可以嚐試,如果你的朋友不幸接觸它,請撥打戒毒專線0800-770885,共同一起來幫助他遠離毒品。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