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昨(30日)上午發生一起「喪屍毒駕」車禍!一名39歲的江姓小貨車司機,在吸食劇毒「喪屍菸彈(依托咪酯)」與安非他命後,竟然開著滿載危險「瓦斯桶」的小貨車四處趴趴走,最終在市區失控狂撞路邊轎車;雖檢方指出該駕駛已是毒駕累犯,因此聲請預防性羈押,但法院竟裁定無保請回,檢方表示將提抗告,以保護民眾安全。
彰化地檢署查出,該名江姓司機近年反覆吸毒,甚至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以及毒駕等前科。檢方認為江男毫無悔改之意、嚴重威脅大眾生命財產安全,罕見祭出鐵腕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未料卻遭到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當場打臉,裁定將這名瓦斯毒駕犯「無保請回」!此舉引發基層社會嘩然,彰化地檢署隨即大動作表明立場,宣布將以最快速度「鐵腕提出抗告」,絕不向毒駕縱容低頭。
這起驚險的毒駕事件發生在30日上午。39歲的江姓男子駕駛著載滿謀生用瓦斯桶的小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在完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車頭突然嚴重偏離車道,直接「轟」一聲猛烈撞擊停放在路邊的無辜轎車,巨大撞擊聲嚇壞附近居民。由於小貨車上載滿了高度易燃易爆的瓦斯桶,現場一度陷入隨時可能發生連環大爆炸的極度恐慌中。
員林警方獲報火速趕抵現場。在面對大批警力嚴厲盤問時,江男自知難逃法網,這才顫抖地主動交付身上藏匿的1顆喪屍菸彈及電子菸主機。警方隨即發動搜車,果不其然在其貨車駕駛座周遭,再度起獲2顆依托咪酯(喪屍毒品)菸彈以及2大罐毒品菸油。
警方現場立刻對江男實施最新型的「唾液快速篩檢」,檢測結果呈現極度駭人的雙重毒品「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喪屍菸彈)」雙陽性反應,證實江男是在神經遭到嚴重麻醉、隨時可能抽搐失控的狀態下,載著滿車炸彈上路,警方當場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其鐵腕逮捕。
全案隨即移送彰化地檢署由檢察官進行深夜複訊。檢方在全面比對江男供述、扣案電子菸毒品,以及唾液快篩數據後,翻開江男的素行檔案,赫然發現江男反覆吸食各類新興毒品,前科紀錄裡更蓄有駕車過失傷害、甚至直接撞死人的「過失致死」罪,且在去年就曾因毒駕被抓。
檢方痛批,江男明知毒駕具有極高的毀滅性,竟在撞死人後毫無悔改、完全不尊重他人的生命財產,再度在吸毒後駕駛載運危險易燃物品的車輛上路,具備極高「反覆實施犯罪」之傾向。為了防止其一出地檢署又再度吸毒上路撞死人,檢察官向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強力聲請「預防性羈押」。
然而,經過彰化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法官最終卻跌破眾人眼鏡,裁定讓這名背負過失致死前科、滿載瓦斯毒駕的江姓被告「無保請回」,等於直接放虎歸山。
彰化地檢署強硬表態重申,為了捍衛彰化海線與基層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地檢署「絕對無法接受此裁定」,將以最快速度蒐集事證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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