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3/13表決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無期徒刑撤銷假釋」修正案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召集黨團協商,確定中選會同意權案於13日立法院會記名表決;另攸關「無期徒刑撤銷假釋」的《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案,由於朝野對最關鍵的刑期門檻規定仍有歧見,將保留送13日院會處理。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召集黨團協商,確定中選會同意權案於13日立法院會記名表決;另攸關「無期徒刑撤銷假釋」的《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案,由於朝野對最關鍵的刑期門檻規定仍有歧見,將保留送13日院會處理。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11日)下午召集黨團協商,確定中選會同意權案於本周五立法院會記名表決,投票時間1小時;另攸關「無期徒刑撤銷假釋」的《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案,由於朝野對最關鍵的刑期門檻規定仍有歧見,將保留送院會處理。下周二(17日)立法院會則繼續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報告。

行政院去年12月29日將中選會主委提名人選游盈隆、副主委提名人選胡博硯,委員黃文玲、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及陳宗義7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

今日協商一開始,韓國瑜即表示,今天朝野協商有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案,以及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身分認定案。上周五(6日)朝野協商中,各黨團已有共識,中選會同意權案,《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案,列入本周五議程。因此這兩案今天優先處理,各黨團同意簽字後就進入第二案。

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草稿,指出各黨團同意定於3月13日周五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時間1小時,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時,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5位委員被提名人合併為1張同意權票,由各黨團推派1名投開票監察員,其餘授權議事處辦理,另本次會議施政質詢議程於3月17日進行,不處理臨時提案。

至於《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基於憲法法庭於2024年做成「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指出,現行規定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後,一旦再犯罪或違反保護管束被撤銷假釋,不論情節輕重,一律執行固定殘餘刑期滿20年或25年才能再次申請假釋,因違反比例原則,宣告違憲,並要求在2年內完成修法,期限將於2026314日到期。今日協商一開始,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便表達不滿,認為憲法法庭規定修法年限將屆滿才收到法務部提出的修法草案,壓縮立法院審議時間,並要求未來遇到類似情形應提早作業。

法案經逐條協商後,部分條文達成共識,但朝野對於最關鍵的刑期門檻規定仍有歧見,將保留送交院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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