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要求「行政處理」李貞秀立委資格 中選會:若當選無效 提委員會討論

20260226行政院長卓榮泰26日在行政院會通令各部會不能提供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圖)任何資料,且針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中選會須審慎處理行政作業。圖/取自李貞秀臉書
20260226行政院長卓榮泰26日在行政院會通令各部會不能提供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圖)任何資料,且針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中選會須審慎處理行政作業。圖/取自李貞秀臉書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26日)在行政院會通令各部會不能提供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任何資料,且針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中選會須審慎處理行政作業。中選會則表示,若有自始當選無效情形,選務機關依法就有權機關提供的相關事證進行後續處理,如提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等程序。

卓榮泰24日赴立法院施政報告時,有立委質詢時提出,考量目前立法院中有「特定立委」資格尚有瑕疵、尚待確定,請行政部門在提供各項資料時務必謹慎以對。卓榮泰今天於行政院會表示,在該名立委合法資格尚未確認之前,不只機密資料,任何資料各部會一律不予提供。
卓榮泰指出,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不論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國籍法》,目前的適用都存有不明確、瑕疵,甚至不具備法定條件的現象存在。在未獲得進一步確認之前,盼中央選舉委員會能依其職權,針對陸委會及內政部去函之內容,審慎處理行政作業。

中選會表示,將依法依例辦理選務,如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辦理遞補作業,並發布遞補當選人名單公告等,事先敘明。若有自始當選無效情形,選務機關依法就有權機關提供的相關事證進行後續處理,如提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等程序。其餘無其他評論或回應。

李貞秀早在民國112年11月24日就登記在中選會公布的「第11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申請候選人名單登記概況彙總表」,是民眾黨不分區第15名;另中選會本月1日也公告李貞秀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遞補當選人之一,依據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第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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