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滿容/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台灣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副主任
我方根據美國公布所稱的「對等貿易協定」於美東時間2月12日在華府簽署。依照美國貿易總署(USTR)文件,雙邊貿易談判的產出是Agreement between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nd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on Reciprocal Trad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aiwan(簡稱ART: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由美國在台協會(AIT)委任美國貿易總署、台北駐美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委任中華民國行政院貿易談判辦公室進行談判,可譯為「美國在台協會與台北駐美經濟文化代表處針對美國與台灣互惠貿易的協議」。
文本的法律強制性與不確定性
持平而論,該協議與一般國與國間的貿易協定有所區別,例如「美日貿易協定」為The U.S.-Japan Trade Agreement(USJTA),或「美韓自由貿易協定」為The U.S.-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KORUS)性質不同,但仍然要知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編按:我國在法制及實務上將國際官方書面協議分為「條約」及「協定」兩類,對非邦交國或是行政約定事項有時另稱「協議」。)
雖說該協議的宗旨是在對等互惠的原則下,探討關稅與非關稅障礙,但大多數的章節與條文都是針對我方所做的單邊規範,以「應」或「不得」陳述,而非對等互惠地規範兩造的權利與義務。另值得好奇的是,對於附件一、二中的執行條款,協議中表示將不會有中文版本,我政府未做解釋。
權衡WTO 「最惠國待遇」相關條文,又見到美國智庫外交關係委員會(CFR)提醒,該協議仍有不少關鍵細節尚未完全到位,因此各界應謹慎觀察後續執行與實際成效。
美國所謂的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主旨之一在「縮小美國貿易逆差」,對台恐怕難以達成,因為依美國貿易數據顯示,台灣對美貿易順差已從2024年的647億美元(約新台幣2.03兆元),暴增至2025年的1501億美元(約新台幣4.72兆元),呈倍數成長。而且,我方巨額的軍購以及服務貿易數額皆未被納入,我方談判團隊是否在美國川普內閣極限施壓下無以招架?
台灣要提高對美國政治與國際政治動態的敏感度
美國最高法院於2月20日認定川普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推動的大規模「對等關稅」措施缺乏明確法律授權,因此違法。川普固然因應法院裁定而宣布:所有根據〈232條款〉徵收的國家安全關稅,以及現有的〈301條款〉,皆即刻全面維持現狀,並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我方談判代表團是否對於美國三權分立制衡情勢與談判時程的掌握,是否拿捏得當,頗值得玩味。
另外,川普在今年底的期中選舉之前,岌岌致力於4月的中美領袖會晤的成功,也不斷累積「川習會」的談判籌碼。台美貿易協議的角色、功能與失能是否存在我國安團隊的沙盤推演之中?至於是否有必要違反WTO防衛條款,而大張旗鼓地高談「非紅供應鏈」,也應有國安考量,否則恐淪於別無選項、任人宰割的窘境。
護國神山:矽盾或矽咒?
台美貿易與投資備忘錄已於今年1月,在TECRO和AIT委託下,分別由我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與美國商務部簽署完成。美方希望藉由引導台積電擴大在美投資,將約40%的台灣半導體供應鏈轉移至美國,以強化本土先進晶片產能與供應安全。依CFR的分析,台灣不容易接受,因為若台灣半導體供應鏈的重要性被削弱,將可能影響美國在戰略層面「保護台灣」的「矽盾」誘因。
過去,也不乏國外學者的隱示類歐洲「北溪油管」的案例,恐怕台積電在地緣政治的角力下,淪為被「詛咒」的被炸標的,可謂是福禍相依的不定時炸彈。台灣必須有智慧地穿梭在全球供應鏈的完整連結中。
至於我行政院所稱在美建立半導體相關產業的「臺灣模式」,咸信難度極高。CFR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歷經數十年建立完整的半導體生態系,擁有成熟的產業聚落與大量專業人才,相較之下,美國在相關人力、供應鏈整合與成本結構方面仍存在明顯落差。事實上,台積電已在美國工廠面臨人才招募、設備維護與營運效率等問題,若進一步擴大投資,相關挑戰恐將更加嚴峻。由於多項結構性問題未獲解決,台美在貿易與產業政策上的分歧,短期內恐將持續。
(以上言論不代表啟思民本基金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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