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台灣保護法案》  中國威脅台灣安全恐遭排除多個國際金融組織外

美國眾議院通過《台灣保護法案》。圖/合成自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推特》官方帳號
美國眾議院通過《台灣保護法案》。圖/合成自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推特》官方帳號

當地時間周一(9日),美國聯邦眾議院以395票贊成、2票反對的壓倒性多數,通過跨黨派《施壓監管組織終結中國對台灣威脅法案》(Pressure 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To End Chinese Threats to Taiwan Act,簡稱為《台灣保護法案》、PROTECT Taiwan Act),明定一旦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動對台灣人民的安全、社會或經濟制度構成威脅,並影響美國利益,美國應在最大可行範圍內,將中國代表排除於多個關鍵國際金融組織之外。

該法案由共和黨籍眾議員魯卡斯(Frank Lucas)於2025年2月24日提出,共同提案人包括德州民主黨籍眾議員岡薩雷茲(Vicente Gonzalez),並獲兩黨廣泛支持。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於2025年11月25日通過修正案後,於2月9日以「暫停規則」程序快速表決通過。

法案核心內容規定,若總統依據《台灣關係法》第3條(c)款(22 U.S.C. 3302(c))通知國會,認定中國行動對台灣構成威脅,美國政策即應推動將中國排除於以下組織的會議、程序及其他活動:
- 20國集團(G20)
- 國際清算銀行(BIS)
-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
-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 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
-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

 

美國財政部長、聯邦儲備理事會及證券交易委員會須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推進此政策。總統得基於國家利益提出豁免,但需向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GOP)及參議院銀行、住房與都市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說明理由。法案設有落日條款:自生效日起5年後自動失效,或總統認定終止符合國家利益並通知國會後30天失效。

中央社報導,魯卡斯在投票前強調,此法案傳達明確訊息:「若中國意圖與台灣發生衝突,就必須準備承擔後果」。他比照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的國際金融制裁,指出美國應對中國在南海的侵略行為採取更前瞻性政策,展現不容忍侵略的決心。

共和黨籍眾議員希爾(French Hill)重申《台灣關係法》禁止中國以武力、脅迫等方式迫使台灣屈服,並表示法案將確保中國入侵台灣付出重大金融與外交代價。

民主黨籍眾議員格史丹頓(Greg Stanton)投票後在個人社群表示,若中共威脅鄰國,就不應從全球體系獲益,支持將中國從主要國際組織剔除。

法案已送交聯邦參議院審議,待參院通過後交由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生效。分析認為,此舉雖尚未成為法律,但已大幅提高北京對台動武的戰略與經濟成本,強化美國對台海穩定的承諾,並與近年對俄羅斯金融制裁模式相呼應,展現跨黨派高度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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