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憲政危機需要智慧和法治去轉機

 行政院長卓榮泰7日出席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圖/行政院提供、中央社
行政院長卓榮泰7日出席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圖/行政院提供、中央社

紀俊臣/台灣公共政策學會理事長
 
​台灣正陷入空前的憲政危機,在野的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呼籲朝野和解,賴清德總統亦於元旦記者會宣示,朝野合作是當前國政要務之一。面對憲政危機正是朝野需要化解對立、走向和解、邁向合作的要徑;問題是當前的憲政危機如何化解、如何轉機,卻是需要政治智慧的所在。
 
循提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模式儘速提名大法官

 
​基本上,當前的憲政危機只要肯認法制、依循法治,本諸依法行政即可化危機為轉機。此乃最簡單的途徑,卻是不容易實踐的作為。當前依循法治最首要的作為,就是現任大法官的憲法法庭組成,必須堅持組成合法性的原則;即在大法官顯有不足的法治環境下,提名七位新任大法官的賴總統,應該如同行政院長提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模式,函請朝野三大政黨各推薦3:3:1人選的方式,提名確實具有憲政素養,對於堅持憲政主義、學有所長,並且堅守法治主義信仰的學者專家出任大法官,相信必可贏得朝野大多數立法委員的支持。從而得以在最短時間,補足十五人之員額,促使憲法法庭得以合法運作,以解決當下人數不足的憲政爭議。針對憲法法庭在三位大法官不出席的少數判決,應在補足大法官員額後,重新審理並為符合正當程序的判決。此項重新判決,必然是大法官的正反爭議所在。因之,需要諸位大法官能「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的胸懷,始能省思和定省,且在大法官達致法定人數後重新審理,以為定奪,以化解該項潛在的憲政危機。

​目前的憲政危機,除憲法法庭「不合正當程序」的憲法判決外,尚有行政院院長對於「院長副署」的認知謬誤,以及「覆議為立法院否決」,竟「接受而不執行」的嚴重爭議。基本上,總統頒布法律須要「行政院院長副署」,有二層意義:就形式上係知會行政院長新法律之公布施行,如有窒礙難行之處,可在接到後十日內呈請總統之核可以提請立法院覆議;而實質的意義,尚有各該法律一旦公布施行,行政院應依其法定職責分職授權主管部會以貫徹執行。因之,對於尚在「不執行階段」的法律,行政院除經憲法法庭「符合正當程序」所宣判違憲外,應即責成中央主管部會全權處理,務必徹底執行,以落實依法行政的法制行政原則。
 
賴清德認為自己沒違法但確有違憲之實
 
​上揭建議,對於司法院在位大法官是一項說難不難,卻要道德勇氣,深切省思,並且深切體認個人毀譽實遠不值於國家法治堅持的重要,即可踐己履己的行事,何忍不為?賴清德總統認為一年半來未作違法的事,但已有「違憲」的事。如能有此自知之明,應不難排除心中不必要的執惡認知與行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本係法學出身,是非應不難理解,只要調整心態即使國家法治行政迅即走向正軌。憲政危機解除,憲政正常化即係國家走向新局的伊始。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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