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重罪犯、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炒作台灣存託憑證(TDR)吸金洗錢、獲利4億7千萬元,重判30年5月定讞,但發監前棄1億保金潛逃,引發司法界巨大醜聞。而由前總統蔡英文提名的現任大法官尤伯祥當時為鍾文智辯護律師,由於19日與其他4名大法官宣告新修《憲訴法》違憲,過往爭議事蹟再度被網友翻出,遭到網友抨擊,甚至被檢方認定品格有重大瑕疵。
鍾文智2010年因炒作歐聖、揚子江、超級、明輝、特藝石油台灣存託憑證(TDR),遭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判30年5月定讞,但高院卻在他發監前解除電子監控,讓他得以落跑出境。而審理過程中,鍾文智請出「豪華律師群」,包括現任大法官尤伯祥、前最高法院法官洪昌宏、前高院庭長王國棟、司改國是會議委員陳憲裕等人。
其中,鍾文智委由深綠立場的尤伯祥擔任辯護律師後,尤伯祥聲請高院受命法官紀凱峰迴避審理,主張紀凱峰將鍾文智限制出境,審判有偏頗之虞,但最高法院認定紀凱峰沒有執行職務偏頗,裁定駁回尤伯祥的聲請。
由於這起案件,在尤伯祥19日與其他4名大法官宣告新修《憲訴法》違憲後,再度被網友翻出,《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有多篇討論,一名網友發文表示,「這個尤伯祥到底是為什麼可以當大法官啊?要嘛就是被指控做偽證,要嘛就是當棄保潛逃犯的辯護律師,感覺各種不正派的事情都會出現在他身上。台灣有這種人當大法官,是不是很可悲呀?」
也有網友發文指出,「其實去裁判書查詢尤伯祥,會發現他一直以來都是幫性侵犯、殺人犯、貪污犯辯護,連家暴致死的人都能幫忙辯護,所以一直以來幫民進黨辯護很正常,標準的只幫壞蛋,賺賺壞蛋的錢」。
另一名網友也發文寫道,找一個有政治潔癖的人去當大法官,一但遇到黨需要他幫忙的時候,他是可以拒絕不幫的;但是找一個有汙點、有各種道德缺陷、利益導向行為驅使,甚至碰觸犯罪邊緣的人去當大法官,讓他享受當大官的權力,那就可以被黨拿捏,需要的時候請他辦事,他就會乖乖照辦,「這就是民進黨的用人標準,他們要的是有汙點的人去當自己的官跟民意代表,這樣才有軟肋」。
原PO續指,「這就是為什麼加入民進黨就等於是把靈魂賣給魔鬼。或許加入之前自己就已經是半個魔鬼了。只是納上投名狀表現忠心而已。所以為什麼很多酒駕詐騙要判重刑、鞭刑的立法,都被民進黨拒絕通過,因為這個黨本身就是一堆罪犯,一但立了法,當然會怕到時候罰到自己身上。機率非常之高」。
尤伯祥過往爭議
此外,2005年的雲林焚化爐貪污案中,尤伯祥擔任被告辯護人,被指控涉嫌串證,作為被告辯護人私下接觸證人,並與被告、證人事先編排回答內容。證人出庭時攜帶的筆記本,內載一問一答,內容甚至與和庭上詰問一模一樣。此案檢察官蔡啟文指出,證人僅回答兩三句,尤伯祥即違背程序當庭跳出來否認指示證人作不實陳述,被檢方認為是心虛表現、品格重大瑕疵。
另太陽花學運衍生323占領行政院事件,23位民眾遭警方驅離受傷,自訴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尤伯祥是自訴人的律師,竟在台北地院開庭時,於法庭上形容江宜樺辦公室「那是他的巢穴」,前總統馬英九聞言,在法庭上馬上抗議「你這樣說不好吧?」尤伯祥才更正說法。
當時法界實務人士就透露,尤伯祥因長期擔任司改會重要職務,在法庭上辯護或對司法政策屢堅持自己做法,盛氣凌人的態度,礙於他與總統府的關係,司法界也不敢與之對抗,深怕惹來麻煩。如《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草案第141條以下本明文規定,證人準備程序,檢辯事先訪談證人進行證人等規範,但據了解尤伯祥出席會議後堅持反對,最後行政院刪除這些規定,讓法務部代表也相當無奈。
網友也表示,「所以5>6這種違背舊憲訴法的決定,對尤大法官來說根本沒什麼」、「大法官可以和當律師一樣為了錢和委託不明是非護航?」、「現在學法律的都這麼沒有良知嗎?」、「這些青鳥知道嗎?」、「符合黨性」、「難怪大法官水準那麼低」、「這個國家最高權力者這種背景 細思極恐」、「你不知道把良心拋棄,黨保你升官發財」、「相由心生大概就是講這種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