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濛》奪金馬後引發史料討論 徐宗懋批:消費白色恐怖

徐宗懋批評電影「大濛」失真。圖為「大濛」編導陳玉勳(左)、監製李烈(右3)及葉如芬(右2)等人22日分享得獎的喜悅。圖/中央社
徐宗懋批評電影「大濛」失真。圖為「大濛」編導陳玉勳(左)、監製李烈(右3)及葉如芬(右2)等人22日分享得獎的喜悅。圖/中央社

電影《大濛》在2025金馬獎奪下最佳劇情片等4項大獎,獲得高度肯定,連總統賴清德都公開讚賞。不過,資深媒體人與文史工作者徐宗懋今(27日)在臉書徐宗懋圖文館撰文直指,片中多處處理白色恐怖史實的方式「與歷史不符」,質疑導演陳玉勳是否確實研讀史料,批評電影以領屍情節當作主軸,這是消費白色恐怖。

徐宗懋指出,《大濛》以家屬領取政治犯遺體的情節為重要戲劇線,但他質疑劇組是否做過足夠研究。依據史料,白色恐怖死刑案件的權責單位是國防部軍法局,而非片中呈現的保密局;家屬領回遺體須檢附軍法局公文與身分證,程序並非電影中所示的簡略形式。他更指出,影片出現所謂「子彈費」的橋段,完全是編造。

他也提到,六張犁白色恐怖墓區在1992年曾開挖,但多數墓碑下方沒有找到完整遺骸或骨灰罈,多屬象徵性紀念,與電影中呈現的敘事方式並不一致。墓碑密集、遺骸散落或已被火化等情況,顯示「兩百座墓碑不能理解為兩百具完整遺體」,認為電影相關畫面欠缺與史料比對。

針對片中逃亡情節,徐宗懋亦批評呈現方式過於浪漫化,與歷史的地下黨分子實際情境不符。他指出,真實情況中,遭通緝者極少停留在固定地點,也不可能向家屬定期索取物資,因為保密局會第一時間上門施壓;逃亡者本能上為避免牽連親人,不會與家屬聯繫,以免使親人承擔「知匪不報」罪名。

徐宗懋直言,《大濛》刻意淡化白色恐怖年代的政治語境,如未呈現當時社會普遍以「匪諜」稱呼遭逮者,而是將劇中青年塑造成「無故遭迫害的優秀青年」;在他看來,這種處理方式模糊了歷史脈絡,使觀眾難以理解當時國民黨在戰後初期的執政氛圍與社會心理。

他指出,1950年代後,隨著美援到位、政權逐步穩固,政府在教育、軍事與宣傳系統上持續推動反共敘事,「共匪」與「匪諜」成為日常教育語彙;但電影中看不到當時反共意識形態的普遍存在,反而以講外省腔的警察局長作為暴力象徵。他批評這種描繪「層次太低」,無法反映那段歷史中更複雜的政治、宣傳與社會心理背景。

對於《大濛》在金馬獎獲獎後的社會討論,徐宗懋認為,電影選擇避談特定政治事實、弱化背景脈絡,使其敘事更接近「情感戲」,而非「歷史片」。他質疑官方文化部門是否願意補助具備完整政治背景、呈現真實匪諜身分的作品,認為《大濛》以模糊方式處理歷史,實際上造成對白色恐怖記憶的再度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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