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案訴願結果昨(25)日出爐,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最終裁定,維持沒入柯文哲新台幣5579萬餘元及罰款254萬元,僅將120萬元加重裁罰部分撤銷,要求監察院於2個月內重做適法處分。對此,民眾黨新竹縣黨代表徐勝凌發文抨擊監察院的判定「標準不一、邏輯混亂」,質疑政府對同一筆收入採取兩種矛盾的法律框架,形同「一魚兩吃」,嚴重損害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任。
徐勝凌昨日在臉書發文直指,監察院對柯文哲政治獻金案的裁定令人難以信服。他以演唱會收入為例,指出該活動當時已依法繳納娛樂稅,政府將其視為商業活動並課徵營業所得稅。然而,到了監察院審議時,卻因為柯文哲曾提到「募款」一詞,就被硬性認定為政治獻金並遭到沒入,「這種『稅務上是商業、政治上卻變募款』的荒謬操作,根本是同一筆錢被官方套上兩種矛盾身分」。
對於競選小物收入的認定,徐勝凌認為情況更加離譜。他指出,競選小物在販售時皆有開發票、繳納營業稅,在正常的商業規範中,這屬於明確的買賣交易行為。然而,監察院卻直接忽略了稅法下的定性,強行認定為政治獻金。徐勝凌認為,這種做法實質上就是對當事人極不公平的「一魚兩吃」,質疑政府竟能同時收取營業稅,又依據《政治獻金法》將收入全數沒入。
徐勝凌總結,監察院的整體判定缺乏法律上的一致性,使得公眾對法律的公正性產生巨大疑問。他警告,當商業行為與政治獻金的界線被刻意模糊,讓人很難不質疑是否刻意用不同法律框架去處理同一筆收入,這不僅是「因人設事」的表現,最終受損的將是全體人民對政府制度的信任,怒批「到底憑什麼硬把人家賺的錢沒入?土匪嗎?」
下方網友留言表示,「反觀陳OPPO啊」、「這根本為關而關羅織罪名啊」、「因為就是要編織罪名啊⋯⋯對柯p就是雙重標準」、「如果這不是商業行為那國稅局當初為什麼要收營業稅? 既然國稅局都乖乖收了營業稅,那這兩個部門在互打嗎」、「民禁黨 真的是共產黨派來的吧」、「完全不意外,都可以硬關一年了」、「用司法打擊政敵阿」、「我自願花買小物的錢,為什麼要被沒收」、「五院有四院都是民進黨開的啊」、「就以後奪回政權,用一樣的標準檢視綠營全部政治獻金清算奪回本該是人民的一切」、「看來國稅局有問題唷?」、「東廠該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