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現為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技士、揭弊者戴立紳,因被長官不斷要求作假帳、公費私用,於2012年底透過政風室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並提出有力的證據,卻被廉政署質疑是否為報復、誣指長官,隔天同事更知道他是「抓耙子」,從此戴立紳被「折磨」12年,他體悟到「在台灣,當壞人是危險的,但當好人卻是致命的」。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動12年,今年7月正式上路,揭弊者戴立紳卻不適用,成了悲慘受害者,讓不少網友氣憤,「過去8年的司法改革是在混嗎?」、「這就是自稱守護人民權益的憲法法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戴立紳2005年考上公職,至2016年間,奉派現已改名為「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的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服務,和多數苦讀考上公務員的人一樣,以為生活從此能夠安定下來。但當他發現長官不斷要求他作假帳、公費私用時,他開始按捺不住內心的罪惡感。2012年底受到良心所驅使,他透過政風室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並提出有力的證據,協助檢警調查,讓貪腐的共犯結構有機會被揭露並受到司法追訴。
不料檢舉行為曝光,換來同事霸凌,當時同事加裝攝影鏡頭監視、用手機偷拍有無打瞌睡,他還被要求打掃廁所、禁止出差,甚至公然請道士到辦公室作法改風水,還稱「戴立紳是鬼要鎮壓」,戴立紳說,「乩童拿刀在我面前揮舞、機車坐墊被撒香灰,任何羞辱、威脅、言語霸凌全用在我身上,那段時間夜不成眠,壓力大到免疫力失調,每天上班都像行屍走肉,完全不知道明天會怎麼樣」。
2015年底一審判決,審理戴立紳貪污案件的法官認為他不懼壓力勇於檢舉,免除他個人的刑責,但在判決確定後,戴立紳卻因為這個「免刑判決」,在2016年時,遭新竹縣政府核定「免職」,且「永不任用」。在窮盡一切司法訴訟之後,戴立紳終究無法改變這一紙永不任用的免職令。
戴立紳納悶,「緩刑期滿可回任公務員,免刑卻不行,不是很奇怪?」這些年來他「戰貪官、抗霸凌、爭權益」,認為揭弊者不是該受保護嗎?他原以為一審後能雨過天晴,想不到竟因免刑而被免職,這是政府保護揭弊對象該有的作為嗎?
戴立紳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被駁回,提行政訴訟主張受免刑判決尚不構成公務員欠格條件,且揭弊者免刑不得任公職、緩刑卻仍能任公職的規定有違憲法平等及比例原則,但行政法院認為免刑仍是有罪。他再求助民間司改會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兩度裁定不受理。
戴立紳說,更慘的是求職四處碰壁,還被羞辱,「面試者得知我是吹哨者,都認為我是抓耙子,誰敢用?」他說,媒體披露他遭遇後,他到公部門、私人企業投履歷都碰軟釘子。某次應徵學校管理人員,校長當面以「我捐些錢給你」來打發,還有企業老闆當面說「你這樣的人沒頭家敢用啦」,嘆免職後人生受盡折磨。
戴立紳的遭遇,讓躺了12年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再度被端上檯面,去年底由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聯手通過、今年7月22日實施,除規定不得對揭弊者有懲罰行為、洩漏揭弊者身分要受刑罰外,條文也明定「揭弊者經法院判決免除其刑確定後可申請再任公職」被稱為「戴立紳條款」;然而,新法不溯及既往,「戴立紳條款不適用於戴立紳」。
戴立紳說,他揭弊後被同事視為「抓耙子」,忍了三年被同事孤立霸凌的職場生活,透過行政、司法救濟積極爭取權益,最後卻是一場空。許多人稱他「揭弊英雄」,但人生若能重來,他或許不會再雞婆吹哨,因為「在台灣,當壞人是危險的,但當好人卻是致命的,那些被我揭弊的人,現在大概都在嘲笑我『死好』吧」。」
戴立紳事件也引發網友關注,《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鄉民紛紛留言,「沒想到是最近今年7月才通過的法案,過去8年的司法改革是在混嗎」、「箇中滋味 只有當事人懂」、「吾乃現在黨應是要抹黑這些吹哨者,一律扣帽子是狗仔是抓耙仔,連公益與私益都不會區分的鮏,我們的社會忽視哪怕危險也要正直的人」、「民進黨恨黃國昌不就是因為他真的在推動改革」、「現在党都重新定義吹哨者是狗仔了」、「這就是自稱守護人民權益的憲法法庭」。
鄉民們氣憤表示,「綠共執政 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不是不能揭弊,是不能揭民進黨的弊,改成揭弊藍白吹哨者保護法案就會過了」、「民進黨這次還是反對揭弊案立法啊」、「至少人還在」、「緩刑的可以復職退休 免刑的卻要被撤職 這是甚麼神奇的官官相護」、「所以現在綠共就想把黃國昌關起來,免得又有醜事爆出來」、「免刑是有罪 阿緩刑不是有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