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案猖獗,更有「詐騙之島」醜名,去年全國詐欺財損約1200億元,審計部報告指出,雖修法加重詐欺刑責,但近6年判刑逾3年者竟只有0.2%。審計部、電信業者疾呼,應加速推動量刑法制化,學者則建議,除修法提高量刑門檻,也應考慮恢復強制工作。藍委葛如鈞則喊話新任數發部長林宜敬應有積極作為。
雖然去年《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把原本《刑法》裡的加重詐欺罪刑度拉高到最重12年徒刑、最高3億元罰金,但實際判決卻完全沒有跟上。統計顯示,過去6年來,有80萬件涉及加重詐欺的判決案例,真正被判處3年以上徒刑的比例卻只有0.2%,換句話說,1000個詐欺犯裡,只有大約2個會被判比較長的刑期,大多數人最後還是輕輕放下。
審計部報告指出,應重啟卡關的《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將量刑法制化,否則只有指引建議,對法官無約束力。司法院回應,除推動立法,也會在既有量刑系統增加新犯罪樣態,供法官妥適量刑。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林書立認為,判刑低不能全怪法官,因監獄超收、法令條文不夠明確,都很難讓法官判得重。政府每年都修法加重詐欺刑責,但法務部大多以偵查角度思考法令,未考慮司法審判實務。
中正大學犯防系教授賴擁連則認為,詐欺已成為產業鏈,分工拆解過的新型態犯罪,與傳統法官的訓練牴觸,難以期待量刑能有多重,不如修法恢復「強制工作」。他表示,讓詐欺犯在監獄以外職訓勞動,變相延長刑期,也能有效矯正,避免關在一起交流,出獄後重操舊業,否則矯正失靈、法官又判得輕,打詐怎會成功?
電信業則認為,台灣詐騙猖獗,最大問題在於刑度不夠,數發部就算再怎麼厲害,很難與詐團競爭。電信業者建議,數發部成立時,將原設置在通傳會(NCC)之下有關基礎建設的單位收走,導致與NCC權責不清,推動政策效率不彰,應該要釐清。
金融圈認為,數發部應站在數位政府的角度規畫數位社會,若要做出政績,不妨先從身分證改版下手,整合自然人憑證,最直接有感。
葛如鈞指出,根據統計,6月詐騙財損達89億元、7月達81億元,新型態詐騙層出不窮,數發部遇問題也不扛,只會推給平台、民眾等,他認為數發部應改善不透明與缺乏監督的問題,並喊話林宜敬要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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