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辦京華城?市府參事揭「奉交下」僅慣用語 柯文哲嗆:綠不會永遠執政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19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台北市政府祕書長陳志銘(圖)出庭作證。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19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台北市政府祕書長陳志銘(圖)出庭作證。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19)日續審京華城案,傳喚前台北市政府祕書長、現任台北市府參事陳志銘作證,並提解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出庭詰問證人。針對柯文哲被疑以「奉交下」公文急辦陳情案,陳志銘證稱,「奉交下」是一般公務員簽文時習慣用詞,可能都發局以為是柯文哲蓋的。而柯文哲向陳志銘致意:「看你還是認真做事,繼續努力」,並在退庭時,怒嗆檢方「民進黨不會一直執政,我告訴你們」。

陳志銘2018年升任台北市府副秘書長,2020年在柯文哲第二任市長任內接任秘書長,並參與京華城容積獎勵的相關公文流程。他在庭上的證述清楚有條理,彷彿教授授課般井然有序,讓柯文哲全神貫注聆聽,甚至在表達意見時還特別稱讚說「應該給予鼓勵」。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表示,前副市長林欽榮曾說創設容積獎勵不合法,詢問陳志銘意見。陳志銘表示,都市細部計畫是法律所沒有的,所以才需要送到都委會審議,法律不需要寫到細部計畫「我認為那是疊床架屋」,這種情形不止台北市有,而是全國都有。

鄭深元問都發局簽公告公展文時寫「奉交下」一事,陳志銘表示,那只是承辦人員的個人用語習慣,實際上,公文只是從秘書處機要組分出去辦理、再由都發局回函,依交辦單蓋的「辛章」,可以研判未經過市長。鄭深元再問陳志銘「奉交下」是否承辦人「狗腿」寫法?陳志銘表示,蓋章後公文交給都發局,不會經過市長,也沒有經過他。

陳志銘的證詞與柯文哲第一任市長時的副市長林欽榮證詞相左,辯護律師主張林欽榮是目前已作證證人中,唯一聲稱容獎必須依法、創設就是違法,但林欽榮擔任高雄市副市長時,處理亞洲新灣區申請容獎案,也准許法未明訂的獎勵項目。

陳志銘開完庭受訪時強調,沒顧慮證詞會不會得罪林欽榮,而是秉持事實陳述,全台有許多都市計畫書可證,至於柯文哲對他的肯定,陳志銘狀似靦腆說,當公務員本來就該認真做事,表示「在這個位子上,長官給你什麼工作,就認真做」,他領了證人旅費,要捐出去。

陳志銘作證結束以後,審判長廖俊彥詢問柯文哲有無意見,並強調是跟證人有關的部份,而柯文哲表示,「我連累大家了,我看你還是一直很認真做事」,並強調陳志銘一直是很認真的人。隨後柯文哲提到,「我在樓下的拘留室遇到一個法警,跟我說不要失去對人世熱情」。

柯文哲指出,京華城案到現在變成檢察官和公務員的爭執,「把我關在裡面1年了,還在討論(京華城)法源依據、適法性問題」,並批評檢察官不是專業實務人員,卻在事情過了2年以後才認定違法。他再度表示,自己已經換了9個室友,並說現在很少人被關這麼久了。

柯文哲說,檢方不是都市計畫專業,所有公務員都說沒有違法,只有林榮欽說的和所有人不一樣,但和他在高雄所作所為不一,「難道所有公務員都是共犯?」他表示,如果京華城案算圖利、全體公務員都要被起訴,後面開庭應該會很搞笑,他辦演唱會說是公益侵占,賣紀念品、找邱復生(資深媒體大亨)幫忙做網站也說是公益侵占,直言「後面開庭會很搞笑」。

而今日審判長和法官都退庭時,法警為柯文哲上銬時,準備將柯文哲送回拘留室時,柯文哲突然再度向檢察官怒嗆,嗆到「民進黨不會一直執政,我告訴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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