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人事異動,前警政署署長、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重返警界擔任中央警察大學校長,沒想到新官上任未滿一週,被爆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對此,警大回應,經過比對後,從研究對象、樣本、統計年度範圍、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分析及結論建議分析,均具獨創性,與指導教授研究報告不同。
臉書社群「靠北police」昨有爆料者指出,黃明昭在2004年發表的碩士論文《 街頭搶奪犯罪者決意歷程之研究—以台北縣轄區為例》,抄襲警政署花了24萬,在2006年做出來的《街頭搶奪犯罪問題研究》研究案,「研究案主持人還是黃校長的指導教授謝文彥,兩篇論文論文相似度破表,有14頁是連續複製貼上一字不改,丟AI比較兩篇文字重疊率達45.07%」。
爆料者續指,黃明昭的研究文獻背景資料,如性別教育職業統計數據與描述段落等部分一字未改,只抽換數據;研究目的、名詞定義與理論架構使用一致,14頁內容複製貼上,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相同,內文大量段落雷同,轉折詞、漏字甚至標點符號與語句完全相同,筆誤部分也錯的一模一樣,連研究結論也抄。
爆料者質疑,黃明昭的論文指導教授為謝文彥,「研究主題、時程、數據皆相似,發表時間只差2年,如果黃明昭的碩論真是延伸謝文彥的研究計畫,為什麼沒在正文中明確揭露關係?只在最後放在參考文獻?也沒在謝詞中提到老師提供資料?」
警察大學回應,2000年初期「街頭搶奪」為當時社會盛行之犯罪問題及重要的研究議題,黃明昭當時服務於台北縣警察局刑事單位,對研究議題具有實務偵辦之經驗,在進入犯罪防治研究所修課期間,本於學術研究回應犯罪實務的理念,與授課老師討論後,決定論文的方向與題目,由指導教授提供研究資料與文獻回顧,譬如街頭犯罪盛行率與可能成因,撰寫論文後並依據指導教授意見修改文稿,該論文有於參考文獻中列引研究報告。
警大經初步檢視,黃明昭論文採用與研究報告不同的研究架構與方法,採取實證訪談、分析被害情境調查及刑案現場勘查資料等方式,進行純質性的研究探討,且自行挑選10名研究對象進行深度訪談。
警大表示,由於街頭搶奪犯罪類型與成因,本有縣市地域差異的可能存在,其研究結果、發現及建議有相同結論,顯見街頭搶奪有犯罪成因本質共通性,但仍有地域性的獨特發現與建議,為該論文研究的價值所在。此外,警大訂有學術倫理相關調查與處理機制,此案將循規定程序辦理,以維學術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