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於本月1日確定遭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台首位因無法提出放棄大陸籍證明而被解職的村里長。
此案起因於內政部1月查出全台有5位村里長具大陸籍身分,而鄧萬華因陸方不開立放棄國籍證明,導致身分認定爭議。對此,鄧萬華痛批,這是政治操作,她已決定提出訴願,爭取自身權益。
來自四川的鄧萬華嫁來台灣近30年,並在3年前順利當選村長。她表示,當年為取得台灣身分證,曾回大陸辦理放棄戶籍和國籍手續,並帶回相關證明文件。然而,這次在內政部要求下,她卻無法提出最新的證明文件。
鄧萬華強調,她拿的是台灣護照,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且已簽署放棄大陸戶籍、不與陸方親戚往來等切結書,「已經做到這樣還想怎樣?」
她認為,兩岸關係是國與國之間的爭議,並非百姓能解決的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與執政黨「硬拗」,專搞政治而非民生,若總統賴清德宣布獨立,所有問題都能解決,那「為何賴不敢宣布獨立?」
對此,富里鄉長江東成說明,去年10月起,內政部多次來函要求鄉公所依《國籍法》解職鄧萬華。然而,鄉公所經查證後發現,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目前屬於「兩岸」而非「兩國」關係,因此鄧萬華確實無法放棄其大陸籍身分,陸方也無法開立相關證明。
江東成表示,公所最終決定透過解職的方式,將此議題透明化,並交由司法程序處理。他希望透過後續的訴願與行政訴訟,讓法官來認定相關法規的適用性,以解決這項身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