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目前正遭到法院羈押禁見。不過,柯文哲仍透過律師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希望能參與明天的罷免藍營立委投票。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於今(25)日駁回此項聲請;對此,民眾黨怒轟,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表示,希望支持者明天出門為柯文哲投下這一票。
柯文哲的律師團隊主張,應透過戒護投票、監所內投票或通訊投票等方式,保障柯文哲行使公民權利。但在昨日的開庭中,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與台北看守所均表示,目前並無相關法律依據允許監獄或看守所內的人員行使投票權,因此在執行上存在困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審閱雙方陳述後,最終做出駁回聲請的裁定。
對此結果,民眾黨立即發表聲明表達強烈不滿,批評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並指責此舉是以「最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限制人身自由並剝奪公民權。
民眾黨在聲明指出,柯文哲此次聲請投票,絕非為個人,他更心繫台灣的人權法治能否真正向前邁進,期待能藉由聲請之具體行動,督促長久以來怠惰不作為的選務機關,能以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之通訊投票或移轉等措施,還給國民其所應享有之公民權。北高行原可藉由此次全國矚目的公民投票,展現重視國家人權的高度與進步價值,然而,北高行卻駁回公民權力的合法主張,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由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關起了改革契機,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
民眾黨續指,過去主張司法改革、強化人權的民進黨政府,在「國際人權公約第三次報告」中,明確點出台灣數以千計的受刑人及被羈押者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享有投票權,但事實上他們卻無法行使此一權利。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更明確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權利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投票,不應遭受任何歧視。這也代表政府有義務透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其他拘留設施,設立投票站等方式,為被羈押者提供投票的機會,以行使此一重要的政治權利。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隨後也在臉書上轉發此聲明,並號召支持者於明天投票;黃國昌表示,「明天726,為柯文哲投下這一票」,呼籲大家透過參與罷免投票來表達對柯文哲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