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將於明(26)日投開票。中選會表示,8月1日是審定公告日,在這之前將依法審定結果,並於8月1日公告。按選罷法規定,審定罷免通過者依法解職,當天起就不能再擔任立委、行使立委職權。
中選會24日舉行「726罷免投票,中選會提醒投票應注意事項」記者會,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回答媒體詢問,遭罷免立委任期是到8月1日,還是立法院8月31日延會日?他說,7月26日罷免投票會採「今日事今日畢」原則,中選會將就結果發稿說明,經法定程序,各地計票結果要經過地方選委會審認,審認完畢再回報中選會審定。
陳朝建表示,7月26日是罷免投開票日,8月1日是審定公告日,因此,8月1日就會依法審定投開票結果,按照公職選罷法規定,如果審定為罷免通過者,依法當天將予以解職,也就是當天不能再擔任立法委員、行使立委職權。
至於投票當天遇颱風停班課會如何處理,陳朝建說,會與中央氣象署保持密切聯繫,現階段根據氣象署提供資訊,兩個颱風於25日、26日並無直接影響,若有任何影響,地方首長依照法令規定宣布停班停課時,中選會與地方選委會也都會依照《選罷法》第66條辦理。
陳朝建公布投票日當天5大禁制事項包含:
一、26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宣傳罷免活動,違者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二、請勿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進行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不可撕毀罷免選票,違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此次大罷免,清一色為國民黨24席立委,加上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藍、綠、白都呼籲民眾踴躍投票。另一波罷免投票日為8月23日,通過二階罷免者包括南投縣一、二選區的馬文君、游顥,新北12選區的羅明才、台中第8選區的江啟臣、台中第3選區的楊瓊瓔、台中第2選區的顏寬桓、以及新竹縣的林思銘共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