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債命還」粉專版主羈押禁見確定 王鴻薇:人權最黑暗一刻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1日尋短,彭振聲(圖中)於法院內痛哭嘶喊「檢察官要我的命」引起社會對司法檢調的不信任與憤怒,之後有粉專管理員製圖及民眾針對偵辦檢察官製作「命債命還」圖片。圖為彭振聲1日於開庭前聽聞妻子過世消息,匆匆趕回高雄。圖/中央社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1日尋短,彭振聲(圖中)於法院內痛哭嘶喊「檢察官要我的命」引起社會對司法檢調的不信任與憤怒,之後有粉專管理員製圖及民眾針對偵辦檢察官製作「命債命還」圖片。圖為彭振聲1日於開庭前聽聞妻子過世消息,匆匆趕回高雄。圖/中央社

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針對偵辦京華城案的11名檢察官與3名法官等製圖,隨後有民眾林惠珠加工加註「命債命還」等文句,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駁回戴男、林女抗告,羈押禁見確定。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痛批:這是解嚴以來首次有民眾僅因言論,未經起訴、未經審判就遭剝奪人身自由,是人權最黑暗一刻,應立即撤銷不當羈押。

該案7月3日由警調向北檢報請指揮偵辦,查出戴瑞甯製圖公布京華城案相關檢察官與法官姓名、容貌等個資,而林女將戴男張貼的原始圖片加工,合成血跡特效並加註「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文句,散播至社群平台。北檢指出,戴男、林女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林女另涉煽惑他人犯罪,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兩人對此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北院裁定與卷內事證尚無不合,認事用法亦無違誤,應予維持,昨日駁回2嫌抗告確定。

王鴻薇表示,此案是因為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尋短,彭振聲於法院內痛哭嘶喊「檢察官要我的命」引起社會對司法檢調的不信任與憤怒,才有後續粉專管理員製圖及民眾加工之舉。

王鴻薇指出,昨日無疑是我國人權最黑暗的一刻,本案成為自解嚴以來,首次出現一般人民僅因言論,未經起訴、未經審判,就被司法機關被剝奪人身自由。完全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一明定:「非重大刑案不得任意羈押。」事實上,就該粉專管理員涉罪行來看,包括《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個資法》內容,以過去相關案例來看,都不到應該羈押的標準,潑灑血跡的圖像以及情緒性字眼,就被剝奪人身自由,已經完全脫離社會可以理解的標準,與其說是羈押,更像是司法報復。

王鴻薇說,尤其,像是日前土城兇殺案嫌犯,違反保護令卻可以無保請回,犯下殺人案件;而豐原一家5口遭詐騙自殺案,重要涉案人竟可15萬交保,難怪司法信任如今會土崩瓦解。

王鴻薇痛批,如果還有任何從業人員有司法良心,都應該立即撤銷這段日子所有不當羈押,相關單位主動啟動調查這些特殊案件羈押適法性,讓台灣社會可以回歸合理的人權言論自由與法律比例原則:「否則今日可以因為言論大羈押,明日就可以因為思想大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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