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美國以色列轟炸伊朗是為國際社會添亂

當地時間7月1日,以色列國防部發布「崛起的雄獅」行動評估報告,報告指出,以軍多層防空體系成功攔截86%的伊朗彈道導彈,攔截無人機成功率超過99%。圖/取自央視
當地時間7月1日,以色列國防部發布「崛起的雄獅」行動評估報告,報告指出,以軍多層防空體系成功攔截86%的伊朗彈道導彈,攔截無人機成功率超過99%。圖/取自央視

徐君寶/翻轉教育與行動學習學會特約研究員

以伊「十二日戰爭」,開始於6月13日,以色列先轟炸伊朗軍事、核設施及相關人員,接著雙方互有駁火,也導致不少平民因此喪生。但是戰爭能在「十二日」後達成停火協議,則是在美國空襲伊朗及伊方的象徵性報復後,才迅速達成的,但停火並不意謂這場惡鬥的結束!

本來以色列轟炸伊朗,是希望能為以色列創造更多機會,例如可以更快速解救仍被困在加薩(Gaza)的人質。眾所皆知,在加薩主政的哈瑪斯(Hamas),背後最大支持者,便是伊朗。因此,以色列攻打伊朗,多半還是為了加薩一事。但美國總統川普,突然於6月22日,下令以隱形轟炸機B2,搭載「碉堡炸彈」(bunker-buster bombs)去轟炸伊朗的核設施,這一「神操作」,不禁讓人想起當年美國制裁伊拉克的戰爭。

美國炸伊朗的藉口 猶如當年指控伊拉克擁殺傷性武器

伊拉克戰爭又稱為第二次波灣戰爭,戰爭始於以美國為首並由英國、澳大利亞和波蘭等國參與的多國聯軍入侵伊拉克。美方宣稱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mass destructive weapons),並對其盟友造成威脅。但在各國聯合出兵並推翻伊拉克的海珊政權(Ṣaddām Ḥusayn)後,美國並未發現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蹤跡;聯合國雖對各出兵國頗有微詞,甚至指責美國入侵,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但後續也不了了之。巧合的是,當年決定出兵伊拉克的小布希總統以及現任的川普總統,都屬共和黨,難道美國共和黨比較傾向以「武力」來解決國際紛爭嗎?而攻擊伊拉克及伊朗難道沒有違反當今的國際準則(norms)嗎?

我們先來看看川普轟炸伊朗核設施後,伊朗究竟「損傷如何」?當然,在碉堡炸彈的轟炸下,川普第一時間點便宣布轟炸非常成功,伊朗的核設施完全被摧毀,而伊朗方也公布損失多名菁英科學家、核設施受到嚴重損害,也因此伊朗揚言要報復。但根據《美國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截獲伊朗高官彼此的對話),伊朗自己評估美國的破壞力,比預期還小。其一,其核設施所在地,深入到碉堡炸彈沒有辦法轟炸的範圍,因此雖然核設施有受損,但仍在可復原的狀態。其二,製造核彈最重要的濃縮鈾,可能早已被伊朗移走,無論是伊朗提前獲得美國會派飛機來轟炸核設施的重要情資,或其自行研判得之,總之,以目前公布出來的訊息顯示,伊朗隨時可以「恢復生產」。

「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縮寫作IAEA)署長葛羅西(Grossi)在伊朗核設施被炸後表示:「坦白說不能說一切都消失了,說什麼都沒有了,顯然是有造成嚴重損害,但首先不是完全的損害,其次伊朗能力還在,有工業和技術能力……因此他們最快幾個月內便可以恢復生產」。弔詭的是,伊朗似乎更希望「國際原子能總署」相信,他們的核設施是完全遭到摧毀的,這樣他們就更有理由,在國際原子能總署「無法監管」的地方,重起爐灶。

而這又牽涉到伊朗的核設施與「國際原子能總署」的關係。伊朗目前具有的核能,是可以使用在商業用途的核技術。因此,如果查閱「世界上哪些國家擁有核武的資訊」,伊朗並未入列。可是美國以及中東反伊朗勢力的國家,都害怕伊朗在「無人監控」的情況下,悄悄將濃縮鈾轉變成可以攻擊的核武。過去伊朗也知道,無法抗衡以美國為代表的「反對其擁有核武的勢力」,因此同意讓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對其進行監管,而這也是在川普上任前美國與伊朗達成的協議。但在川普派出戰機,「炸毀」伊朗核設施後,伊朗便禁止 IAEA 進入其國來檢查核設施受損情況。

解決伊朗擁核問題靠外交而非入侵轟炸

換言之,如果川普的軍事行動真如他所言,非常成功,那麼伊朗會被迫走上談判桌與美國談判,並允諾美國對其要求;但假使伊朗的核設施沒有受到如預期般的損害,但其又宣稱「核設施遭完全摧毀」,這不僅回到伊朗的核設施,不受任何國際組織監管的原點;伊朗政權更可以增加伊朗人民對美國以及以色列的仇恨值,鞏固其統治。那川普與以色列這次的軍事行動,不是沒有達到削弱伊朗的目的嗎?

在國際關係中,「威嚇」(deterrence)確實是國家與國家在談判時,經常採取的手法。但現今國家所採取的威嚇,多以「經濟制裁」(sanction)如提高關稅或是禁止其產品進口等方式達成。在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已有「默契」,儘量不在一國未違反聯合國公約的情況下,主動以軍事力量(military power)對他國採取威嚇措施。但川普所代表的美國,納坦雅胡所領導的以色列,又再讓世人看到,「伊朗在沒有違反國際公約的情況下」,無端遭受到空襲,這對國際社會來說,並非好現象。

如果美國與以色列可以這麼做,是否普丁對於烏克蘭的侵略行為也可以被「合理化」?甚至未來的台海關係,中國大陸也可以採取這個模式對台灣「予取予求」?如果現今大國的領導人只「喜用」武力來達標,而不懂「不戰而屈人之兵」的道理,那麼未來的國際局勢發展,著實令人擔憂!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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