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區山坡地遭「鬼剃頭」蓋光電場,引發熱議,環保團體與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等今天(3日)痛批經濟部只顧衝量、罔顧國土生態環境;經濟部應強化申設光電場的地方政府源頭把關機制;國家光電開發目標與規劃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盤點適當的區位與土地使用面積;更應嚴懲惡劣的不法業者,針對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
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引發地方與社會強烈不滿。然此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顯示業者有恃無恐,若非社會輿論的壓力,高雄市政府會撤銷二期水保許可?經濟部會對二期撤照嗎?但一期的水保也違規遭裁罰7次,國人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因中央和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只要求限期改善,但「限期」多久,真能改善完成?
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表示,2020年7月農地變更光電小兩甲關門時,許多環團都建議要有比較明確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讓台灣綠能發展極其不順利。顯然包含行政院、經濟部和能源署並沒有採納建議,以至於後來的漁電共生不養漁,農地變更光電大砍樹的爭議不斷發生。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今年6月中旬參加經濟部舉辦的「能源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會議,經濟部能源署提出未來光電裝置容量目標至2035年要達35GW。陳椒華強調,原訂2026年太陽光電20GW尚未達標,迄今已產生這麼多問題,經濟部應該先檢討當前光電推動機制,採納環團及民眾提出的意見,修訂法規避免重蹈覆轍,而非急著再增設15GW目標,令人更擔憂國土遭光電板吞噬的大災難。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表示,開發太陽能光電做為綠色永續能源的基本前提是維護自然生態的運作,減少人為碳排放,增加自然碳匯。然而,目前光電開發案場多申請變更山坡地保育區及農業使用的土地,並不符合土地利用管理與綠能開發的基本原則,忽視化整為零的坡地、農地開發對整體環境的衝擊。
王豫煌強調,為發展真正的綠色永續能源,政府必須建立嚴格的光電開發審查機制,場址須迴避山坡地保育區及農牧漁業用地,鼓勵光電業者利用工業區、停車場、閒置公共空間或屋頂等已開發區域設置光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