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案違規 陳其邁重申:撤照立場不變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業者違害水保情節(圖)重大,高市府24日重申,對業者撤照的立場不變。圖/資料照、取自柯志恩臉書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業者違害水保情節(圖)重大,高市府24日重申,對業者撤照的立場不變。圖/資料照、取自柯志恩臉書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業者違害水保情節重大,高市府日前已廢止第二期水土保持計畫,並函請中央廢止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恢復原土地使用。高雄市長陳其邁24日對此表示,市府的立場不變,並盼橋頭地檢署儘速查清真相。

此光電發電設施因違反「於不可開發區施工」、未依水保施工監督,造成土砂流出基地,導致水土流失,情節重大,高市府除廢止第二期水土保持計畫,要求終止開發,並函請經濟部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及內政部就原開發計畫部分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

高市府說,業者當務之急是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及維護環境生態景觀。高市府水利局將配合專業技師,持續督導廠商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業者改善完成前,若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核發電業執照,市府將依電業法規定,不予核轉竣工文件,為民眾的安全把關。

由於此案是太陽光電發電業,依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其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核發電業執照,皆屬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職權。高市府已去函要求主管機關依權責部分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

本案因違規面積21公頃,已超出4.73公頃核准範圍,情節被認定重大 ,高雄市府上月已勒令停工,並累計開罰 7 次、共約 108 萬元 。不過高市府雖表明已去函主管機管要求廢部施工許可,能源署昨卻表示,尚未收到高雄市政府正式公文,因此「無法進行撤照處理」。

高市府重申,府水利局自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後,積極監督業者實施水土保持。水保監督檢查總計15次,違規裁罰7次共108萬元,並於今年5月要求業者停止整地施工。

另經市府於今年主動查察,業者涉及於不可開發區施工並丈量違反開發計畫違規超過2公頃,並於6月6日邀集經濟部能源署現地會勘,經該署認定違反開發計畫及施工許可,市府業依區域計畫法裁處30萬元罰鍰,並函請經濟部能源署,立即要求業者拆除清理不可開發區光電設施恢復原地貌。

因業者違反開發計畫及水土保持計畫,情節重大且明確,高市府相關局處也都出手,水利局已經於6月19日移請橋頭地檢署偵辦,並於6月23日廢止第二期水保計畫。經發局已報請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廢止原相關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都發局也已報請內政部就原開發計畫部分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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