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主張進行法庭直播,引發部分法官、檢察官、律師團體等法界反彈。而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1日舉行公聽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曾任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的鄭文龍在會上直言,多國已實施法庭直播,台灣司法卻還躲在秘密審判的黑箱,「法庭直播不是問題,但黃國昌提出來就變成問題」。網友也表示,配套措施從不是問題,而是為反而反,以及不想讓柯文哲(前民眾黨主席)冤獄公開。
鄭文龍發言時表示,「立法院直播」是2016年時,他和公督盟一起推動的,在這之前大家都反對直播,到了民進黨擔任第一任立法院長才有設立的契機,所以他一直認為民進黨是一個民主的政黨;反觀「法院直播」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但今天會有20個法律團體出來反對,鄭文龍直言,原因就在「法庭直播不是問題,但黃國昌提出來就變成問題」。
鄭文龍說,由黃國昌提案,法庭直播就演變成政黨惡鬥的問題,但他始終相信法庭直播是世界趨勢,不應該因為黨派而改變立場,為何今天會有20個法律團體出來聲明反對,但他們在2017年國是會議卻沒有出聲,就是因為法律人跟台灣社會脫節。
鄭文龍指出,台灣太迷信落伍的德國、日本法律制度,這是台灣司法敗壞的開始,而南非在2013年就公開審判直播,他19年前到印尼也發現有審判直播,且印尼法官態度比台灣法官好,但台灣現在才在討論法庭直播。他提到,全世界的審判都是公開的,而且最高法院已經開放讓人民自由進出,只有台灣不開放,「台灣的司法水準是全世界最落伍,人民可以選總統、選市長,但司法還躲在秘密審判的黑箱」。
而民眾黨團也在臉書發文解釋法庭直播被視為洪水猛獸是因為「誤解」,指出目前已有開放直播的國家,包含美國加州、維吉尼亞等多州,美國聯邦國會議員更於今年提出法庭陽光法案,支持公開直播並授權法院決定具體保護方式,如遮蔽證人臉部、馬賽克處理可辨識部位等。其他如英國、荷蘭、義大利、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巴西、祕魯、烏克蘭、哈薩克、土耳其、中國、印尼、埃及、南非也都已開放法庭直播。
針對開放性侵害、家暴、兒少案件恐導致二度傷害,民眾黨團表示,無論是性侵家暴或兒少案,本就是基於個人隱私保護,「並未」列入公開審理範圍,民眾黨團的修法亦不會逾越此原則。且本黨提出來的條文,給予法官裁量權,社會重大關注事件,原則上具重大公益性才直播。
另高院法官文家倩在公聽會上稱法庭直播一年要好幾百億,民眾黨駁斥 批這是造謠,若照目前法案內容推估,最高法院言詞辯論一年頂多20件,不能用所有案件量來推估。又以立法院直播IVOD來說,會期內每週一到五、每個月至少有40場以上直播,一年預算僅1億,但若用人民的知情權、公眾社會參與來衡量、立院直播效益遠遠超過金錢。
而鄭文龍在公聽會上的發言也被製作成影片在網路流傳,網友留言表示,「我是臺灣人,我支持法庭直播,美國英國就有直播過,最有名的(強尼戴普案)就有法庭直播過了」、「法庭直播都敢擋,賴清德真的是一隻戰鬥雞,這樣難道不知道會極大程度的傷害民進黨嗎?」、「柯文哲案,這些法官一定不敢開放直播」、「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直播要花上百億...阿館原來身價這麼高...每天開身價沒個千億應該沒辦法直播,反正我們政府很有錢」、「民進黨的立場英文推動可以 ,國昌推動不行。為了反而反這才是原因之一,才不是沒配套措施。其二就是不想讓柯文哲的那些冤獄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