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昨(3日)再次傳喚已認罪的被告、現任台北市府參議邵琇珮作證,針對京華城案件進行審理;邵琇珮再次表示,處理該案件時自認無違法,但現在認為自己思慮不周,她當時並沒徵詢法務局意見,也未核對送公展的資料;民眾黨則透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臉書發文指出,邵琇珮的筆錄有多處與邵琇珮實際的發言不一致,怒批檢方羅織罪名。
法官對於非都市更新個案卻適用類似獎勵的合法性,以及公益回饋是否符合比例進行追問。邵琇珮在證詞中多次陷入沉思,表示當時處理該案時自認沒有違法,但事後反思確實存在不當之處,並已進行補救措施。她也提到京華城經營不善,卻將責任推給市政建設不到位,建議京華城應該就實際問題進行討論。
檢方指出,邵琇珮證稱京華城的容積率獎勵不過是「換湯不換藥」,雖然不屬於都市更新個案,但其實獎勵的核心就是都市更新專案。邵琇珮在作證中提到,柯文哲早在2018年就已知曉京華城的容積率爭議涉及巨額利益,儘管京華城與市府間正在進行訴訟,但仍選擇將京華城的陳情送交都委會審議。
檢方強調,公務員在面對市長時往往不敢挑戰柯文哲的決定,京華城的提案審議時程也比其他個案快得多。不僅送公展時存有適法性疑慮,柯文哲在審議期間仍指示部屬快速處理,邵琇珮更證稱該案例是「前所未見」,顯示出不公的特權。
審判長江俊彥在開庭中指出,連都市發展局的相關委員都質疑該獎勵的合法性,問邵琇珮為何在任內不提此問題;邵琇珮解釋,某些都市更新案件的獎勵可以應用於其他都市計畫,且有委員認為這類似於都市更新,因此應該在審議中確認其合法性。審判長隨即強調,當時已有委員反對意見,且會議中並未提及適法性問題,亦未邀請京華城出席發言。
邵琇珮承認,「事後檢視,覺得這是自己不足的地方」,但當時她只想要整理與會者的意見並交由首長決策,而有許可權的都委會再對獎勵事項進行審議;法官質疑京華城未依市府要求說明適法性便推動公展,為何沒有依法要求補正或不受理時,邵琇珮坦承她當時並沒徵詢法務局的意見,也未核對送公展的資料。
在探討公益回饋的問題時,法官細問京華城所獲得的容積率獎勵與所提供的公益回饋比例是否符合標準,譬如宜居城市專案的獎勵與京華城提供的土地回饋;邵琇珮表示,當時沒有計算這些價值,並強調市府立場是回饋越多越好,但並不能很明確地回答法官的疑問。
邵琇珮重申,處理該案件時自認無違法,而京華城經營不善,並將責任歸咎於市政建設問題,最終建議京華城應針對實際情況進行探討,而非一味怪罪政府。
開庭後,民眾黨用柯文哲的臉書帳號發文怒轟,檢方筆錄明顯錯誤,隨便呼嚨寫起訴書,檢察官姜長志竟有臉抗議,不准真相還原。
根據柯文哲的臉書發文,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鄭深元律師詢問「筆錄記載,妳說郭威瑤打電話給楊智盛關心京華城進度,這個筆錄妳確認是你講的?」
根據柯文哲的臉書發文,邵琇珮回應稱「這是我當時的臆測,但後來我發現好像不是他」;邵琇珮補充說,是檢察官問是誰,而她當下是用反問語氣說「是郭威瑤嗎?」律師指出「但檢察官筆錄直接寫郭威瑤」;邵琇珮當下詢問「所以今天我要求,是不是可以修正筆錄?」律師則再次確認「所以妳(邵琇珮)沒有直接說是郭,可是檢察官筆錄直接寫郭威瑤」。
柯文哲的臉書發文指出,此時檢察官姜長志大聲抗議,說不能這樣「斷章取義」,因為邵琇珮有說,依照她的經驗,大部分跟都發局聯絡的都是郭威瑤。
民眾黨怒轟,市長室祕書追蹤市民陳情個案處理進度,「就等於市長下令施壓嗎?」而檢察官卻可以把證人沒有講的話,任意栽贓,寫進證人的筆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