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再度審理京華城案,傳喚了時任都發局執秘邵琇珮作證;邵琇珮指出,在決議研議京華城案時,「在我的前面已經蓋了6個章,我可以蓋第7個章表示不準研議嗎?」此外,邵琇珮還說,她認為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對京華城容積率換算的具體差額並不知悉,但一定能理解容積率是有價值的。
邵琇珮在偵查階段已認罪,她今天以證人身分出庭,因此她的辯護律師並未到場;審判長開庭時便向邵琇珮表示,她依法得「不自證己罪」,但需要注意證人保護法的要件。
今天由檢方擔任主詰問;邵琇珮回答檢方的問題時指出,她於2014年至2018年間擔任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參與2016年和2017年監察院對容積率調查的核稿和公文簽辦。2019年,京華城向都市計畫提案時,她也參與了公展,但京華城隨後撤回了該案。
邵琇珮續指,她2019年參與京華城容積案的都委會研議,出席都委會的決定是由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所批示。 邵琇珮稱,她認為柯文哲對於容積率換算成金額的具體差異並不知悉,因為她自己也不清楚具體為多少,但台北市擁有「容積銀行」,所以柯文哲應該瞭解容積的價值。
檢方提到2018年京華城的陳情資料,邵琇珮表示,她未見過柯文哲手寫的檔案,但看過京華城的陳情信,內容關於要求恢復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當時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與都發局進行了討論,市府的主要意見為大方向不可行,建議京華城利用行政救濟進行處理。
邵琇珮說,在2020年3月10日,市府為京華城的陳情案件召開了「便當會」,會後柯文哲決議請京華城再次提交陳情案給都發局,再轉交給都委會研議。京華城的陳情和行政訴訟目的都是希望拿回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2020年4月6日,當都發局送文時,她曾負責核稿。
邵琇珮表示,她從未遇到過在訴訟案件中送交研議的情況,但如果市長下了命令,一般來說,公務員就必須遵從。
檢方詢問她是否可以不依便當會的決定辦理,邵琇珮則回應稱,那次便當會有黃景茂出席,政策既然已形成,她就需要配合。
對於檢方的提問「不配合會不會受到不利的對待?」邵琇珮則回應「這個跟本案無關吧?」此言一出,引得旁聽民眾哄堂大笑。
邵琇珮表示,她對黃景茂對陳情案的看法並不知情,也沒有詢問過黃景茂的意見,「很多時候我不會質疑或挑戰長官的決定」。
邵琇珮強調,便當會決議將京華城陳情案送至都委會研議是明確的,「在我的前面已蓋了6個章,我可以蓋第7個章表示不準研議嗎?」而且根據體制的規範也不被允許這樣做。
檢察官提及,邵琇珮在偵查中提到的「擋不住」陳情案的供述;對此,邵琇珮表示,「便當會」有明確決議,陳情案已來到,京華城的訴願市府已經勝訴,行政訴訟也在進行中,這種情況卻仍需再研議,她對於政策形成的過程感到有些困惑,但「這樣不就是擋不住陳情案嗎?」
此外,檢察官提出,邵琇珮曾在偵訊時稱「京華城案是議員有直接干涉的個案」;對此,邵琇珮回應稱,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直接說希望市府能盡快核准,但柯文哲並非能參與審議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