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澤/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
藝人蔡康永出席沈伯洋的競選活動後引來中國方面不滿,十月二十五日在微博發文表示「我沒有支持過台獨」。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二十七日受訪回應時先說,對個別公民的言論與政治立場都予以尊重,接著強調:「台灣從來都沒有台獨這個選項。」他的理由是,中華民國的存在是客觀事實,政府、領土、人民與主權等國家要素齊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因此「現階段確實沒有台獨的議題」。
這段話真正值得追問的,不是沈有忠是否喊出了令人震驚的新口號,而是他把兩件不同的事情壓縮在一起:政府現在是否推動另行建國,以及台灣歷史上是否存在獨立建國的政治主張。
前者可以是政府對現行政策的說明,後者卻是不能靠一句話抹去的歷史問題。主張不必另行宣布獨立,並不等於獨立建國從未被提出;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也無法自動刪除或就能說明白民進黨在不同時期的國家論述。
問題不在能否轉型,而在是否說清楚
民進黨一九九一年在黨綱中寫入「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一九九九年《台灣前途決議文》改從「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出發,承認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二○○七年《正常國家決議文》又主張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早日完成台灣正名,制定新憲法」。這三份文本至今都收錄在民進黨公布的黨綱之中。它們呈現的,是不同時期對國家定位與實踐路徑的調整,不能概括為「從來沒有」獨立建國的選項。
不過,批評民進黨,也不能反過來刪除它的論述演變。
賴清德早在二○一七年九月擔任行政院長時,就在立法院自稱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同時說明:「我們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不會另行宣布台灣獨立。」今年五月川習會後,他在臉書以五點說明回應外界疑慮,其中一點正是「捍衛中華民國現狀,沒有『台獨』問題」。因此,不能只因這句話出現在外部壓力之下,就認定它是突然發明的新立場。
民進黨內部也不是沒有人試圖處理黨綱。二○一四年全代會上的凍結台獨黨綱提案,最後全案送交中執會處理;二○二四年初,黨的中國事務部主任吳峻鋕也曾表示,台獨黨綱「已是歷史文件」,已由一九九九年的決議文取代。但提案與黨內的說法,都沒有改變黨綱的文字。
更準確的批評應是:既然這套說法已存在多年,民進黨為何仍未充分說明,獨立建國、維持現狀、正名制憲與中華民國之間,究竟是歷史演變、階段安排,還是可以在不同場合交替使用的政治語言?
政黨當然可以調整路線。面對民主化、民意變動與國際環境,修正主張未必是背叛,也可能是負責任的選擇。但成熟的轉型,應當說明改變了什麼、保留了什麼,以及由什麼程序確認,不能讓人民自行猜測,甚至產生困惑。
「從來沒有」不是無關緊要的修辭
十月二十九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記者會上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現在沒有什麼台獨的問題,只有要不要被中共強迫統一的問題」;政府的兩岸政策目標是維持和平現狀、捍衛民主自由。至於修辭或文字上的問題,他說「就不需要再糾結」。這有助於釐清政府談的是當前政策,而非台獨運動史;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六月也用過「現階段沒有台獨問題」的說法。
然而,把「從來沒有」收回到「現在沒有」,並不是不必糾結的文字調整。「現階段」描述的是政策,「從來」改寫的卻是歷史。
對支持獨立建國的人而言,這涉及自己的政治理念是否被政府否認。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就批評,「台獨不是需要撇清的罪名,而是台灣人民的選項」。對支持中華民國現狀的人而言,這涉及政府是否仍真實保留另一套憲政制度;對外部觀察者而言,則涉及政策承諾能否被前後ㄦ一致理解。
政府可以澄清自己沒有推動另行建國,卻不能代替所有公民宣布某種政治主張從未存在。反過來,公民有權提出政治理念,也不代表政府已獲授權實施相應的憲制變更。
「台獨」一詞至少有三種用法:另行建國、正名制憲的法理主張;中華民國台灣已經主權獨立的現狀描述;以及北京用來指稱一切拒絕統一立場的標籤。民進黨官員的責任,是先說清楚自己用的是哪一種,再把政府政策、政黨理念與人民權利分開說明,而不是用一個沒有界定範圍的「台獨」,同時回答所有問題。
黨綱不是行政命令,也不能撇清政治責任
民進黨不必為每一位支持者的言論負責,但必須為自己的正式文件與執政承諾負責。
黨綱不等於行政命令,歷史上的政治目標,也不會自動成為現任政府的施政計畫。然而,當黨綱、決議文與總統談話對國家定位採取不同表述,社會要求政黨交代其關係,並不是無理糾纏。
如果一九九九年的決議文是現行政策的主要依據,民進黨就應說明,它如何處理一九九一年及二○○七年文件中的建國、正名與制憲主張。這些是仍然保留的長期理念、已不採行的政策,還是必須經特定程序才能啟動的選項?
答案不一定只能是廢除黨綱,也可以是正式修訂、通過新的解釋性決議,或清楚訂明現階段執政承諾。重點是讓選民知道,自己支持的是什麼,而不是要求不同立場的人各自從同一句話中尋找心理安慰與認知出路。
民進黨若認為不同表述始終一致,更應公開說明一致之處;若承認存在調整,也應交代理由。政治責任不在於永遠不改變,而在於不能總是只享有改變帶來的利益,卻拒絕解釋何以改變。
中華民國不能只是對外安定人心的名稱
捍衛中華民國,應是一套可檢驗的治理承諾,而不只是需要降低疑慮時使用的國號。
這包括依法行政、尊重國會監督、接受司法審查、保障反對者權利,以及承認選舉勝利並不等於取得無限授權。面對行政與立法衝突,政府應提出法律理由、運用憲政程序,不能以國家認同取代權限說明;面對政治異議,也不能把不同意政策的人一概歸為國家敵人。
在野及人民真正有力的監督,不是聲嘶力竭喊出最激烈的形容詞,而是使執政者無法迴避必須回答的問題。
維持現狀需要承諾,也需要對等約束
政府若希望以維持現狀降低兩岸風險,應清楚交代不採取哪些單方面改變現狀的行動、重大政治安排如何取得民主授權,以及如何在維持防衛能力的同時恢復溝通。
然而,台灣的自我約束,並不等於北京必然停止施壓。蔡康永發文切割、陸委會說出「沒有台獨選項」之後,國台辦十月二十八日仍表示,在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等問題上「不存在任何模糊空間」,並盼台灣藝人以「做堂堂正正中國人」為榮。北京的統一目標、軍事選項與對台政治要求,仍須分別檢驗;執政者不能向台灣社會保證,只要民進黨改變用語,兩岸的所有衝突就會自然消失。
負責任的和平政策,既要說明台灣願意承擔什麼,同時也要要求北京接受什麼。否則,國內得到的是政治口號,對外付出的卻可能是沒有交換條件的讓步。
不需要下跪,需要可以追問的交代
《聯合報》十一月一日刊出黃年的〈大屋頂下〉專欄,題為〈民進黨全黨應向中華民國下跪----賴清德先向台獨下跪〉。原有政治理念可以被重新評估,歷史上的錯誤也應坦然面對;但責任必須落在具體主張、行為與後果,不能只是把整個政黨及其支持者都變成需要集體認罪的人。
要求下跪,或許能滿足一時情緒,卻無法回答黨綱如何修訂、政策如何約束、人民如何授權。民進黨真正欠社會的,不是一場效忠儀式,而是一份可以檢驗的政治交代:哪些歷史主張仍然有效?哪些政策已經改變?哪些承諾具有約束力?誰有權決定下一步?
維持現狀不能只靠一句「從來沒有」。要讓人民相信今天的承諾,就必須誠實說明昨天的主張,並為明天的行動設下可信且有效的清楚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