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宗二審認背信罪 柯文哲花蓮首度回應

對於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日前在二審法庭上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4名民眾黨競總員工薪資一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圖)21日做出回應。圖/民眾黨提供
對於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日前在二審法庭上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4名民眾黨競總員工薪資一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圖)21日做出回應。圖/民眾黨提供

對於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日前在二審法庭上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4名民眾黨競總員工薪資(約800萬元),正式就背信罪部分認罪;面對昔日核心親信於二審態度轉變認罪,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21日)在花蓮輔選受訪時直言,李文宗等人是因為無法承受長期司法訴訟的煎熬與經濟壓力,「這個不是認罪,這叫認輸」;柯文哲強調,自己面對司法「絕不投降」,司法不應成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全案目前正於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高等法院19日開庭傳喚李文宗及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李文宗於庭上首度鬆口,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4名民眾黨競總員工薪資(約800萬元),正式就背信罪部分認罪,李文娟亦就公益侵占及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認罪;事實上,背信罪依法無法上訴三審,因此背信罪的部分將於二審定讞。

李文宗認挪用基金會公款付薪水 律師:僅就背信認罪、仍否認公益侵占

回顧本案,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被控與高中同學兼財務長李文宗透過木可公關公司及政治獻金專戶,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資金6134萬餘元,另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元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柯文哲公益侵占罪分別判處2年及3年6月,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判處2年6月,合併應執行17年。 李文宗共同涉犯公益侵占及背信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李文娟公益侵占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合併應執行2年4月。 會計師端木正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

案經上訴高院後,李文宗與李文娟於 19 日開庭時確認認罪立場。李文宗委任律師說明,李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支付 4 名員工薪資,願就背信罪部分認罪;但對於政治獻金涉及的公益侵占部分,仍堅持無罪主張。法界關注李文宗的認罪態度是否會影響高院對柯文哲犯罪事實的認定,惟法律上仍須由法官依憑證據與個案情節獨立判斷。

稱訴訟折磨讓人無奈投降 柯文哲怒轟司法濫用:為了對付我折磨無辜的人

對於李文宗認罪,柯文哲今在花蓮受訪時表示,自己雖未親自到庭,但從媒體報導來看,李文宗這兩年來承受龐大的司法壓力,不僅無法正常工作、缺乏收入,還得支付高額律師費與訴訟成本。在漫長的審判程序下,生活與經濟全受影響,最終選擇不再抗辯以求案件早日落幕,「這不是承認犯罪,而是面對體制逼迫下的無奈認輸」 。

柯文哲痛批,「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不能被當成政治攻擊的工具。柯文哲的案子太過分了,為了要對付柯文哲,去折磨那些無辜的人」;柯文哲最後重申,他對那些因他而受牽連的人感到深深歉意,但自己面對司法不公「絕不屈服、絕不投降」,台灣未來一定要堅定推動司法改革,讓司法回歸證據與法律。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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