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請辭 許宇甄:別想「辭職換結案」 司法徹查不能停

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中)7日表示,針對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請辭一事,絕不能接受徐佳青用下台換結案。圖/記者簡立欣攝
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中)7日表示,針對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請辭一事,絕不能接受徐佳青用下台換結案。圖/記者簡立欣攝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因黑料連連今天(7日)請辭,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表示,請辭只能解決政治責任、降低選舉衝擊,絕對不能終結法律責任。徐佳青可以離開官位,但證據不能跟著消失,法律責任不能一筆勾銷。既然台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檢調就應一路查到底,絕不能因為徐佳青下台,就讓整起案件跟著政治結案,該徹查就要徹查。

許宇甄是在今日國民黨團召開「林國漳名利雙收記─台上抗中保台、台下大賺紅錢」記者會,會後時事提問環節回應此事。許宇甄指出,現在要查的不是徐佳青還適不適合當官,而是她任職期間到底有沒有違法。兒子為何會以「攝影官」名義出現在相關資料?丈夫是否曾使用外館公務車?有沒有動用駐外館處人力、車輛、接待或其他國家資源?誰下令、誰核准、誰配合、費用如何核銷?這些都是具體的法律與行政責任問題。外交部既已要求駐美、駐德代表處查明,就應保存相關公文、派車紀錄、通聯、行程及核銷資料,完整交由檢調釐清。

許宇甄痛批,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辭職換結案」。此前有基層公務員因為贈送拾荒婦人一個殘值32元電鍋就被送辦,如果基層公務員涉及幾十元公有財物都要被司法追究,那麼部會首長涉及公務車、駐外人力與外交資源的重大疑雲,更沒有因為辭官就不查的道理。法律之前沒有「下台免責條款」,官愈大,愈應接受嚴格檢驗。

許宇甄強調,徹查不能停,更不能只查徐佳青一人。若有人違規調車、製作不實資料、配合安排或核銷,就應循線追查責任。政治辭職絕對不是司法句點,而應是調查的起點。該翻開的紀錄全部翻開、該查的人全部查清楚,才能給納稅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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