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電詐「金主」臨刑前仍嗆:狼生來就是要吃肉 賺1億明家抽3000萬 

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核心「金主」巫鴻明,即使面對死刑以「弱肉強食」的說法替自己的詐騙行為辯解。圖翻攝自央視《緬北電詐覆滅紀實》影片
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核心「金主」巫鴻明,即使面對死刑以「弱肉強食」的說法替自己的詐騙行為辯解。圖翻攝自央視《緬北電詐覆滅紀實》影片

緬北電詐犯罪集團遭追查後,多名核心人物相繼落網並遭判處死刑。由大陸公安部與央視聯合製作的3集紀錄片《緬北電詐覆滅紀實》,近日曝光多名已遭執行死刑的犯罪首腦臨刑前受訪畫面,其中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核心「金主」巫鴻明,即使面對死刑仍毫無悔意,甚至以「弱肉強食」的說法替自己的詐騙行為辯解。

根據《緬北電詐覆滅紀實》內容,巫鴻明是緬北明家犯罪集團重要的「金主」之一,負責實際經營詐騙活動,而明家則憑藉武裝勢力控制園區,提供場地與武力保護,雙方形成「詐騙換取保護、武裝依靠詐騙獲利」的利益結構。

自知道詐騙行為「血淋淋」 狂言「獅子就是要吃羊的。」

面對鏡頭,巫鴻明坦承自己知道詐騙行為「血淋淋」,但又聲稱自己受到利益蒙蔽,甚至以所謂「天演論」、「物競天擇」替犯罪行為合理化,狂言:「狼生來就是要吃肉的,獅子就是要吃羊的。」

這段臨刑前影像,也讓外界看到緬北電詐犯罪集團核心人物的心態:即使已經知道自己即將面對法律制裁,仍未對受害者及其家屬表達真正悔意,反而將詐騙犯罪包裝成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

紀錄片也揭露明家犯罪集團與詐騙「金主」之間的利益分配模式。巫鴻明供述,他在園區從事詐騙活動,明家除了提供場地,也以武裝力量提供所謂「保護」,而他每賺進1億元(人民幣,下同),就必須拿出約20%至30%分給明家。

換算下來,也就是每賺進1億元,約有2000萬至3000萬元流向明家,作為維持雙方利益關係的重要代價。

詐騙集團 向緬北部分武裝家族交「保護費」

巫鴻明在片中回憶,他當初進入明家控制的園區後,明學昌頻繁派人接觸,雙方很快談妥合作。這也反映出當時緬北部分武裝家族與電詐犯罪集團之間,並非單純的「提供場地」,而是形成以武裝勢力替詐騙集團提供庇護、再從非法所得中抽成的利益鏈。

紀錄片進一步揭露,明家依靠武裝勢力吸引從事詐騙的犯罪組織進駐園區,並從中獲取利益。片中更揭露,中國公民在當地甚至被犯罪集團蔑稱為「行走的人民幣」,凸顯受害者在犯罪集團眼中被徹底商品化的殘酷現實。

除了巫鴻明,緬北白家犯罪集團主要成員白應蒼的臨刑前畫面也在紀錄片中曝光。

緬北部分以武裝勢力替詐騙集團提供庇護、再從非法所得中抽成的利益鏈。圖翻攝自央視《緬北電詐覆滅紀實》影片

緬北部分以武裝勢力替詐騙集團提供庇護、再從非法所得中抽成的利益鏈。圖翻攝自央視《緬北電詐覆滅紀實》影片

扭曲的犯罪風氣 出現「不做詐騙就代表無所事事」的觀念

白應蒼坦承,當地曾形成相當扭曲的犯罪風氣,甚至出現「你不做詐騙就代表你無所事事」的觀念。他表示,上一代從事詐騙,下一代也跟著走上相同道路,詐騙活動因此逐漸成為當地部分勢力眼中的「生財工具」。

最新曝光的紀錄片內容還顯示,白家不只是替電詐集團提供庇護,也被形容為不少詐騙「金主」在緬北尋求立足的「保護傘」。白應蒼更供述,當地詐騙活動獲利驚人,甚至一個資金盤就可能涉及數十億元。

大陸公安部自2023年7月起部署打擊緬北涉中國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專案。2026年1月2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並執行死刑。白應蒼則於2026年2月2日遭依法執行死刑。

《緬北電詐覆滅紀實》,於10月5日至7日在央視播出,分別聚焦緬北電詐黑色產業鏈、跨境追緝以及國際反詐合作,並透過多名犯罪集團核心人物的臨刑前供述,還原緬北電詐犯罪生態及其最終遭到瓦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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