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明日之星變收賄隊長!北市刑大陳冠良「查案」當掩護 上百筆個資換百萬遭聲押

北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見圖)涉嫌替已退休、轉任房仲的前刑事局學長吳政祐查詢民眾個資,並疑收取逾百萬元報酬,遭北檢聲押並去職。圖/取自北市刑大 官網
北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見圖)涉嫌替已退休、轉任房仲的前刑事局學長吳政祐查詢民眾個資,並疑收取逾百萬元報酬,遭北檢聲押並去職。圖/取自北市刑大 官網

北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警察職務與檢警系統權限,替已退休、轉任房仲的前刑事局學長吳政祐查詢民眾個資,並疑收取逾百萬元報酬。台北地檢署昨(15日)指揮北市警政風、督察及刑大等單位搜索、拘提兩人,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兩人涉犯貪污、洩密及個資等罪嫌,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市警方面則迅速處置,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關注,不只在於涉案金額與個資數量,更因陳冠良原本被視為警界新生代幹才,且涉嫌利用自己長期累積的辦案信用與檢察官信任,把原本應用於刑事偵查的公權力,轉變成替私人查詢資料的工具。

從「師徒情」到利益交換 退休警轉任房仲後疑成請託人

據曝光的案情,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曾是刑事局同事。吳政祐過去曾任刑事警察局幹部,也是陳冠良早年投入刑事工作時的前輩,兩人長期維持類似師徒的情誼。

吳政祐退休後轉往房仲業,檢警懷疑,他為了拓展房仲業務,開始需要取得特定房產所有權人等資料,因此請託陳冠良利用職務系統及查詢權限,協助取得相關個資。真正讓案件更離奇的是,陳冠良疑似未直接利用警用系統「非因公查詢」,而是利用自己平時辦案與檢察官建立的高度信任,採取「夾帶」方式。

檢警掌握初步情況顯示,陳冠良會以辦理刑事案件為名,透過正常公文、函文程序向檢察官提出查詢要求,在真正的案件查詢內容中,夾帶吳政祐希望取得的特定民眾資料。由於相關函文表面屬於刑事案件調查的一部分,檢察官在不知情情況下,可能將相關對象視為案件嫌疑人或關係人,進而協助查詢。而陳冠良取得資料後,再疑似交給吳政祐,並從中取得報酬。

今年3月開始異常查詢 上百筆資料成追查核心

目前檢警掌握,陳冠良疑似自今年3月開始,多次出現不當查詢民眾資料的情況,初步清查已發現上百筆資料遭查詢並交給吳政祐。

另有媒體報導指出,實際異常查詢數量至少數十筆以上,詳細數字仍待檢警進一步清查。由於這些資料涉及一般民眾個資,檢方目前也在追查究竟有哪些民眾遭到查詢、資料被如何使用,以及吳政祐取得資料後是否進一步提供給其他人。

如果後續查出這些個資實際被用於房地產交易、客戶開發或其他營利活動,甚至還有第三人介入,案件規模可能進一步擴大。

整起案件曝光,據了解是從檢察官察覺異常開始。由於陳冠良長期與檢方合作辦案,過去建立一定程度的工作信任。然檢察官日前檢視相關案件資料時,發現陳冠良提出查詢的部分個資,與實際案件內容似無法相互對應。當檢察官進一步詢問相關查詢原因時,陳冠良疑似意識到事情已曝光。

他隨後向北市刑大大隊長報告相關情況,並口頭表達願意請辭、承擔責任。據媒體報導,他還向長官坦言是因為前輩、學長請託,並表示「對不起長官」。但對檢警而言,這已不是單純的行政疏失或人情請託。

當警方進一步查出查詢數量可能達上百筆,且疑似存在超過百萬元的金錢對價後,案件立即從內部自清轉為貪瀆刑案。北市刑大也迅速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

15日,檢警同步展開搜索與拘提行動,搜索陳冠良、吳政祐住處及相關處所,並查扣手機等電子資料,希望從通聯、訊息及金流紀錄釐清兩人的往來。案件從警方發現異常到正式報請檢方指揮、搜索拘提,時間相當短,顯示北市警對於內部人員涉嫌利用公權力洩漏個資的案件高度重視。

 

北市警表示,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上取得的個資,案經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由警政署政風室、北市警政風室、督察室及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搜索。陳冠良、吳政祐15日移送北檢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方向偵辦。

北市刑大隨後召開考績會,決議陳冠良一次記兩大過,並報請免職。陳冠良過去曾參與重大毒品走私、非法槍枝及組織犯罪等案件偵辦,2023年刑事局偵破重大安毒走私案件時,他也曾負責相關工作。

他後來轉任北市刑大,並擔任科技犯罪偵查隊長。由於科技犯罪涉及大量電子資料、數位鑑識與跨機關合作,科偵隊長本身就是高度依賴資訊權限與司法合作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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