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議員前助理涉國安未遂 二審改判10年

前民進黨議員助理黃取榮涉嫌將高層機密洩漏給大陸情報人員,台灣高等法院9日判刑10年。示意圖。圖/取自台灣高等法院法站
前民進黨議員助理黃取榮涉嫌將高層機密洩漏給大陸情報人員,台灣高等法院9日判刑10年。示意圖。圖/取自台灣高等法院法站

民進黨議員前助理黃取榮涉為大陸發展組織吸收2人,台灣高等檢察署去年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起訴,高等法院今(9日)宣判,認定罪證明確,但其中1行為未遂,判刑10年。可上訴。

今年6月,前民進黨黨工涉共諜案,二審判決黃取榮、民進黨工邱世元、副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3年至6年不等徒刑,一審遭重判的前外交部長辦公室諮議何仁傑因罪證不足,改判無罪。高檢署研議提起上訴。

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報請高檢署及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其中,黃取榮吸收民進黨工邱世元、前外交部長辦公室諮議何仁傑部分,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為高檢署管轄,經偵結起訴,建請高院從重量處12年以上徒刑,而黃取榮自大陸情報人員取得工作報酬約新台幣608萬元的犯罪所得,依中華民國刑法及洗錢防制法聲請宣告沒收追繳。

檢調發現,曾在大陸經商的黃取榮於2017年起遭對岸情工單位吸收,返台後涉吸收邱世元,兩人分別收取工作報酬,向吳尚雨、何仁傑刺探、蒐集包括總統與副總統參訪友邦公務秘密。

何仁傑於202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其所獲取之公務上秘密2份及機密1份情資接續交給黃取榮。黃取榮混和公開資料和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給大陸情報人員。

黃取榮還指示邱世元接續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的吳尚雨,刺探及收集總統出訪行程細節之1份機密資料,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4份秘密資料。被告吳尚雨則基於與被告邱世元之交情,將上開資料傳送交付給被告邱世元。

高院審酌,黃取榮無視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竟為個人一己私利,配合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在台吸收邱世元、何仁傑加入,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邱世元也確實提供時任副總統出訪資料給黃取榮,尤其轉交給大陸情報人員,危害國家安全,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1款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判刑10年。

全案被告黃取榮、何仁傑、吳尚雨、邱世元因涉共諜案,去年5月間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前,已被民進黨地方黨部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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