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博士生企圖性侵前室友 上訴甩鍋不認罪 遭新加坡重判7年7個月鞭刑3下

就讀新加坡國立 大學的陸籍博士生,企圖性侵女室友遭告,結果判刑7年7個月並鞭刑3下。圖/AI生成示意圖
就讀新加坡國立 大學的陸籍博士生,企圖性侵女室友遭告,結果判刑7年7個月並鞭刑3下。圖/AI生成示意圖

新加坡司法再度展現對性犯罪的強硬立場!一名就讀新加坡國立大學(NUS)的32歲陸籍博士生高熊(音譯),2023年因追求前女室友遭拒,竟闖入對方住處企圖性侵,原遭判處6年6個月6周徒刑及鞭刑3下。但他不服提出上訴,不僅否認先前認罪,更將責任推給被害人及他人,遭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認定毫無悔意、濫用司法程序,最終刑期反加重至7年7個月6周,鞭刑維持3下。

本案近日判決出爐後,引發新加坡社會高度關注,也再度突顯當地法院對暴力性犯罪及濫用司法程序採取零容忍態度。

求愛遭拒後糾纏 強闖前女室友房間企圖性侵

根據《聯合早報》及新加坡法院公布資料,高熊案發時為新加坡國立大學博士生,與21歲同樣是陸籍女大學生曾共同租屋,但各自擁獨立房間。

2023年8月,高熊搬離租屋處後開始追求被害女子,但多次遭拒。他仍持續傳送訊息、糾纏不休,甚至曾遭警方介入,房屋仲介也明確警告不得再擅自進入住處。

然而,2023年10月9日晚間,高熊再度前往女子住處,聲稱想為之前傳送訊息道歉。女子拒絕開門並表示將報警,高熊卻情緒失控,強行闖入房內,將女子壓制在地,企圖性侵。

所幸屋內另一男性室友聽見呼救聲立即衝入房間,將高熊強行拉開,另一室友則立刻報警,才阻止悲劇發生。

檢方隨後依企圖強姦、非法侵入住宅及違反《防止騷擾法》等共7項罪名起訴。高熊最終承認其中4項罪名,2025年12月被判處6年6個月6周有期徒刑及3下鞭刑。

上訴反控他人 法院認定毫無悔意加重量刑

高熊其後向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令人意外的是,他此次未委任律師,自行出庭後推翻先前認罪內容,聲稱自己當初是在「混亂狀態」下才認罪,也未獲充分陳述機會,因此要求重新審理。

不僅如此,他還將犯案原因歸咎被害人,甚至辯稱前來制止他的男性室友妨礙他向女子道歉,企圖把責任轉嫁給他人。檢方則批評,被告一路從「責怪被害人」演變成「責怪房門、責怪他人」,始終沒有真正承擔責任,因此請求法院加重刑罰。

由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農(Sundaresh Menon)、上訴法官鄭永光及奈爾(Hri Kumar Nair)組成的三司庭一致認為,高熊提出大量毫無根據的指控,企圖否定先前合法完成的認罪程序,並在上訴過程中持續卸責、毫無悔意,其行為已「明顯構成濫用法院程序」。

法院因此依法律賦予的權限,主動提高量刑,將企圖強姦罪刑期由6年6個月提高至7年7個月,合併其他罪名後,總刑期增至7年7個月6周,另維持3下鞭刑。

判決建立量刑指引 突顯新加坡嚴懲性犯罪立場

除本案結果備受關注外,新加坡最高法院此次判決另一項重要意義,在於建立了企圖犯罪(criminal attempts)的量刑架構,要求未來法院審理類似案件時,須依犯罪嚴重程度、未遂情節及個案因素等三階段進行量刑,以提升判決一致性。

法界人士指出,新加坡刑事司法制度一向強調嚴厲打擊暴力及性犯罪,對於強暴、企圖強暴等案件,不僅可判處長期徒刑,也得併科鞭刑;若被告於上訴期間濫用司法程序、提出毫無依據的說詞,法院亦有權在駁回上訴的同時加重原判,而非僅維持原刑。

本案正是少見因被告上訴時持續推諉卸責、缺乏悔意,而遭法院主動提高刑度的案例。判決公布後,新加坡媒體認為,此案再次彰顯司法機關對性犯罪「零容忍」的立場,也提醒被告,上訴是保障合法權益的程序,而非任意否認既有事實、濫用司法資源的工具。

※《梅花新聞網》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婦女與兒童保護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