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強制促統 國台辦:根本沒有「非統即獨」問題

對於《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意涵,國台辦今天(2日)駁斥該法等同非統即獨。圖/取自新華社
對於《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意涵,國台辦今天(2日)駁斥該法等同非統即獨。圖/取自新華社

大陸7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下稱促進法),陸委會批評該法形同「統一法」,象徵中共對台策略從「反對台獨」轉向「強制促統」,指控擴大長臂管轄與跨境鎮壓。不過,國台辦今天(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反駁,強調該法「根本沒有模糊入罪、非統即獨的問題」,並指民進黨政府相關說法是造謠抹黑、混淆視聽。

中共促進法1日一上路,賴政府便立即開炮,稱嗆該法擴大中共對境外的長臂管轄與跨境鎮壓。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更指控,未來若支持台灣維持現狀,都可能被視為打壓對象。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上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存在所謂模糊入罪或「非統即獨」的問題,民進黨當局相關說法完全是造謠抹黑,刻意混淆視聽、編造風險,藉此恐嚇台灣民眾,製造寒蟬效應。

她強調,大陸始終歡迎台灣民眾及台商赴陸交流合作,兩岸交流大門始終敞開,台胞、台商到大陸發展「既方便又輕鬆」,不需要有任何顧慮,陸方會持續依法保障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

國台辦:「台獨」勢力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將依法懲治

不過,朱鳳蓮也表示,若「台獨」勢力基於謀求「獨立」目的,從事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仍將依法予以懲治。

針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立法宗旨,朱鳳蓮指出,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都是中國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同書寫中國歷史、創造中華文化,形成血脈相融、文化相通、經濟相依、情感相親的命運共同體。

她指出,該法正式施行後,有助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傳承弘揚中華文化,進一步增進台灣民眾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及榮譽感。

朱鳳蓮最後稱,民進黨當局基於「台獨」立場,持續對該法說三道四、造謠抹黑,刻意混淆視聽、煽動兩岸對立,企圖透過編造風險恐嚇台灣民眾,相關政治操作不會得逞。

陸委會:促進法強推統一、破壞兩岸交流

另一方面,陸委會同步發布新聞稿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象徵中共對台法律戰已進入新階段,從過去「反對台獨」進一步轉向「強制促統」,藉由將「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相互掛鉤,最終目標就是推動兩岸統一。

陸委會指控,中共透過法律強制要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未來即使在兩岸交流中消極不配合促統,都可能遭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而受到制裁;同時,該法將長臂管轄擴及境外,全世界都可能納入適用範圍,透過跨境鎮壓手段進行威嚇,迫使各界自我審查。

陸委會也認為,該法片面賦予台灣人民維護民族團結及促進統一的法律義務,未來中共將更積極利用該法介入兩岸經貿、宗教、文化、教育、體育等交流活動,並納入「依法促統」架構,破壞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環境,同時再次將台灣及全體台灣人民納入其國內法管轄,對我國主權及人民權益構成威脅,政府予以嚴正譴責。

陸委會表示,針對中共透過「以法促統」、「強制統一」及「跨境鎮壓」等方式,迫使台灣人民接受其政治主張,政府將持續強化全民識讀及公務員教育訓練,完善行政審查及跨部會應變機制,並與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反制跨境鎮壓,保障國人安全。

陸委會最後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主體性不容侵害,中共企圖藉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推動強制統一,台灣人民不會接受,政府也將持續維護國家主權及民主自由,反制帶有政治目的的統戰交流。

針對該法,民進黨中國部昨天指控,《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真正目的,是將近年中共推動的法律戰、統戰、認知作戰及跨境鎮壓制度化。行政院長卓榮泰更嗆,如果不反對該法,「就等同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國民黨則持保留態度。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不宜預設中共一定會對海外人士採取限制措施,但「不得片面改變現狀」不只是兩岸共識,也是國際社會普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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