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團昨日將黨團版本《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送至立法院議事處,黨團總召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幹事長邱慧洳、立委洪毓祥今天(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民眾黨團版本回歸年度預算、國產優先,期待制度到位,帶動無人機產業全面起飛。
陳清龍說明,民眾黨團版本以財政紀律前提,有三大特色:第一,不讓特別預算常態化,無人機條例應回歸公務預算,監督每一分錢;第二,無人機產業涉及多交通部民航局、經濟部、國防部等多部會,黨版草案建立明確指揮體系與分工,避免各部會各自為政、讓產業無所適從;第三,為避免劣質廠商侵吞國家補助,黨版條例制定明確罰責,盼透過規範與監督,引導無人機產業健全、有序發展。
王安祥說明民眾黨版條文,第一條是重視建立「可信任供應鏈(Trusted Supply Chain)」,希望協助台灣無人機產業打入國際,同時達成軍民通用技術及無人機產業發展的立法目的。第3條明定主管機關權責,一般無人機產業發展由經濟部主管,涉及國防運用事項則由國防部負責,建立清楚的權責分工。第4條要求設置「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相關部會首長與立法院提名的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負責監管無人機產業發展,將委員會開會情形、案由、議程及決議內容定期公開,讓全民共同監督。
民眾黨團版本並要求每4年提出一次無人機產業發展綱領,每2年檢討修正;國防部應優先使用國產、低成本、高性能無人機,若廠商提供產品不符契約,可抽驗,廠商須負保固及瑕疵擔保責任,確保廠商履約;最後以不正、不法手段取得補助的廠商,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導入懲罰性賠償,涉及刑事責任者,主管機關也應將其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洪毓祥表示,《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要建立完善的無人機產業發展制度。草案第6條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機關,建立超視距飛行、夜間飛行、群飛等管理制度,並全面盤點空域,區分禁止、限制、申請及限高開放等不同類型;草案第7條建立完善的測試場域制度,包括測試場域、示範區及試飛資料回饋機制,並要求建立通訊、抗干擾、夜飛、群飛等測試制度,同時將軍用與民用試飛場域分開管理,做為未來法規修正及技術研發的重要依據。
針對草案第10條,洪毓祥表示,無人機產業不能只靠內需帶動,政府應協助產業開拓國際市場、整合產業鏈,並透過《產業創新條例》及國發基金等既有制度提供租稅、融資及投資協助,不需要另立新法。他指出,經濟部喊出2030年無人機產值400億元目標,卻在2025年至2030年編列442億元預算,400億跟442億數字相當接近,也就是幾乎全都靠政府預算採購,這是發展無人機產業弔詭之處。他重申「無人機產業發展不能為買而買」,「先編預算,再決定要買什麼,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所有的發展、所有的經濟促成一定是by demand(視需求而定)」,應先盤點需求,再投入研發與市場布局。
洪毓祥表示,草案第13條要求建立完整產業資料庫,全面盤點供應鏈、關鍵零組件及國產化程度,落實非紅供應鏈檢測,避免「不肖、不入流廠商、賣茶葉行廠商、賣馬桶廠商,都可以來做無人機」,讓採購回歸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