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盈隆喊「3個公投受不了」  藍營反擊:2018年10案都辦了!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29日拋出「一個恰恰好、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指年底大選時的公投案件數)的選務極限論,引發熱議。圖/中央社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29日拋出「一個恰恰好、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指年底大選時的公投案件數)的選務極限論,引發熱議。圖/中央社

在野藍白陣營擬於年底九合一地方大選推動五大公投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29日)拋出「一個恰恰好、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的選務極限論,引發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強烈反彈;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與立委洪孟楷隨即痛批,中選會身為選務機關,職責是全力把選務做好,而不是「先吹哨、再比賽」,甚至將自身的行政失能作為限縮、恐嚇人民依法行使公投權的藉口。

林沛祥表示,尊重中選會主委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更期待中選會在所有的法定程序完成之前,能夠嚴格維持行政中立,讓人民相信裁判不是「先看風向、再決定怎麼吹哨」。

林沛祥指出,回顧台灣歷史,2018年大選時曾寫下全國一次表決10個公投提案的紀錄,「這不正是民進黨當年全面執政時,一手主導修改《公民投票法》後所產生的結果嗎?」

林沛祥質疑,過去10個可以辦,如今在野黨預計提5個,中選會卻跳出來喊「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未免讓社會大眾對獨立機關的運作能力感到失望,「如果今天連3個公投都嫌多,那是不是以後乾脆由中選會限制人民只能投一題,甚至以後通通都不要辦了?」民主制度不該害怕人民做決定,把政策決定權真正還給人民,才是民主法治國家應有的態度。

怒轟中選會 洪孟楷:法律沒設限 候選人太多難道就不給選?

「法律從未規定公投案有數量限制」,洪孟楷指出,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中選會收到公投提案後,必須於60日內完成審核,確認是否符合重大政策、法律複決或立法原則創制等法定要件,只要提案符合法定要件,中選會就必須依法交由人民公投決定,這才是直接民意的實質公投精神。

對於游盈隆擔憂選務癱瘓,洪孟楷反擊,過去台灣發生選務混亂、大排長龍的亂象,核心問題在於中選會事前規劃與執行嚴重失當,以及行政院輕忽國會提醒的「行政失能」,絕對不是一句「公投案太多」就可以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洪孟楷更妙喻,公投就像一般的民主選舉,只要符合法定資格,每一位候選人都有權利參選,中選會絕對不可能因為「候選人太多、選務系統辦不來」就去排除或限縮人民的參選權;洪孟楷怒轟,中選會的職責是把選務配套與人力操練好,而不是遇到挑戰就急著「為自己的無能找藉口」,甚至企圖限制人民神聖的公投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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