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1455萬助理費遭判2年定讞!藍營高市議員黃紹庭將被解職

國民黨籍高雄市三連霸資深議員黃紹庭因涉嫌於詐領高達1455萬元的助理補助費。最高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圖/取自黃紹庭臉書
國民黨籍高雄市三連霸資深議員黃紹庭因涉嫌於詐領高達1455萬元的助理補助費。最高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圖/取自黃紹庭臉書

國民黨籍高雄市三連霸資深議員黃紹庭,因涉嫌於任內夥同妻子及服務處人員,以「低薪高報」手法詐領高達1455萬元的助理補助費。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今(24日)正式駁回黃紹庭等人的上訴,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黃紹庭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0萬元,全案官司定讞。黃紹庭將依法遭到即刻解職,且因遭到褫奪公權,確定提前出局,無法參選今年底的高雄市議員第八選區選舉。

判決書指出,黃紹庭在擔任高雄市第二屆、第三屆議員任期內,由吳姓助理等4人配合服務處規劃,交出名下的薪資帳戶存摺與印章,並由黃紹庭、其配偶李淑慧以及服務處承辦人員周佳錚進行統一控管。服務處隨後以「低薪高報」的違法方式向高雄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在扣除實際發給助理的薪資現金後,其餘高達1455萬元的龐大差額,全數留存於服務處作為私人與服務處資金使用。

其中,吳姓助理在民國103年至106年任職期間,更因為薪資遭到服務處大幅度虛報,導致高雄市議會每月被迫溢扣其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後續還因此合計獲取了3萬9067元的退稅款。

二審法院審理時認為,涉案的4名助理均不具備公務員身分,僅是普通上班族配合雇主要求行事,且在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時皆坦承自白並配合調查,因此依情節各判處1年至1年9月不等徒刑、宣告緩刑3至4年,並需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至於黃紹庭部分,二審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將其向公庫支付金額大幅提高至200萬元。二審宣判後檢察官未提上訴,黃紹庭、李淑慧與周佳錚提出上訴,今日遭最高法院全面駁回,全案定讞。

黃紹庭錯愕低調回  國民黨:考紀會將依規辦理

對於判決定讞的結果,黃紹庭今日接受媒體訪問時顯得相當低調與錯愕,僅表示自己「還不曉得已經定讞」,後續將會再找律師進一步討論因應對策。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隨後發表聲明回應,強調國民黨一貫尊重司法判決,針對黃紹庭議員判決確定一事,後續將由市黨部考紀會依據黨內相關黨紀規定與章程辦理。

高雄市議會祕書長黃錦平今日下午對此說明,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行政院在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後,將會正式下達解除黃紹庭議員職務的行政公文,該解職公文會同時給予高雄市議會及當事人,而解職日期將會依法追溯至「判決定讞日」當天起正式生效。

此外,由於判決中包含了「褫奪公權3年」的宣告,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凡遭到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不具備擔任公職候選人的資格。這意味著黃紹庭已全面喪失參與今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的門票,讓原本競爭激烈的高雄市第八選區(前金、新興、苓雅)選情重新洗牌,在野陣營如何填補此一席次空缺,將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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