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外送、叫車龍頭Grab先前宣布將以6億美元收購Foodpanda在台灣的外送事業,目前送交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但外界質疑Grab的地圖資訊和用戶資料有被傳送至中國大陸風險,更傳出Grab未等到併購許可,就已悄然布局相關規畫。對此,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質疑,Uber持有Grab和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股份,進行「借殼式市場整合」,恐壟斷台灣外送市場,他要求公平會駁回Grab收購案。
王世堅今日會同外送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資深策略總監王瑞民舉辦記者會。Grab App台灣服務介面已經悄悄上線,另外,曾申請收購Foodpanda但並未通過的Uber Eats,其母公司Uber也是Grab的股東。
王世堅質疑,此案恐非單純企業併購,而是「Uber透過交叉持股與全球合作模式」,進行「借殼式市場整合」。他指出,Grab與Uber早已不是競爭對手,而是利益共同體,Uber持有Grab約13.1%股權,並由執行長兼任Grab董事,根據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在5月18日發出的公告,Uber對該公司的持股已拉升至19.5%,同時還握有5.6%選擇權,成為該集團的重要大股東。
王世堅痛批,「今天檯面上是Grab買Foodpanda,背後真正受益的會不會其實還是Uber?」,他認為,這不是合作而已,這已經是平台共生,假競爭、真壟斷,並示警,一旦市場只剩下一家平台,最後被壓榨的永遠是小店家、外送員與消費者,痛批這些外資根本不把公平會當作一回事。
Grab、Uber被發現兩平台已高度整合
資策會總監王瑞民表示,Uber執行長早在2018年便以7%持股進入Grab董事會擔任董事,近期更大幅將持股提高至接近20%;同時,Uber也持續增加對Delivery Hero的持股比例,目前已逼近25%,「如果董事會裡面有敵對對手,還叫做競爭嗎?」
王瑞民透露,15、16日在日本與新加坡,已有律師實際發現,消費者進入Grab或Uber平台後,會自動跳轉至對方服務頁面,形同兩平台已高度整合。他質疑,若公平會僅將此視為「單純財務投資」,恐低估背後的市場控制風險,「你買A公司的產品,裡面是B公司做的;買B公司產品,裡面是A公司做的」,最終恐導致台灣9成外送市場遭單一勢力實質壟斷。
外送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對Grab的圖資收集與資安疑慮提出強烈質疑。蘇柏豪指出,媒體報導Grab 將聘雇外送員進入建築物內部,進行「立體式」的圖資收集,且該公司與阿里雲、華為等中資企業簽有 MOU 圖資交換協議。儘管Grab發布新聞稿聲稱台灣數據不包含在內、個資存放於亞馬遜雲端,但蘇柏豪痛批此說法是「胡扯」,台灣政府根本無從查驗。
針對外送平台潛在的合併案,蘇柏豪強烈呼籲政府切忌流於「表面審查」,Grab身為一家新加坡公司,既非台灣國籍、老闆也不是台灣人,在面對中國大陸政府的政治壓力時,根本不可能為台灣抵抗或拒絕交付資料。
Grab:Uber董事迴避所有台灣相關決策
Grab稍早發出聲明表示,Uber持有Grab約13%的普通股,但其投票權低於4%,Uber的持股來自於2018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Grab所取得,該交易並無適用於台灣的競業限制條款,「Uber並未參與Grab的日常營運管理,而來自Uber的董事,也已迴避所有與台灣相關的董事會決策」。
Grab說明機構投資人超過一半來自美國,其次為日本、英國及新加坡,「根據Grab的雙重股權結構(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Anthony Tan)擁有多數投票權。因此,公司所有的策略決策均由Grab於新加坡的管理團隊獨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