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進口馬鈴薯若發芽「整顆丟棄」 侯漢廷:以前是「整批」丟

衛福部長石崇良(左)15日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備詢,他會前受訪表示「美國馬鈴薯發芽或腐爛也可進口」說法是斷章取義,輸入前應符合檢疫證明、施用發芽抑制劑,加上邊境、加工場所等把關,並非未經篩選就能進口。圖/中央社
衛福部長石崇良(左)15日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備詢,他會前受訪表示「美國馬鈴薯發芽或腐爛也可進口」說法是斷章取義,輸入前應符合檢疫證明、施用發芽抑制劑,加上邊境、加工場所等把關,並非未經篩選就能進口。圖/中央社

針對近期外界關注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規定,農業部防檢署今天(20日)表示,過去美國產馬鈴薯無論鮮食或做加工用,進口時都適用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由於加工用與鮮食用馬鈴薯進口後流向不同,台美雙方經過基於科學原則的多次討論,同意參考日本做法,針對加工馬鈴薯另訂檢疫條件,輸入後若發現有發霉、發芽情況,都必須整顆棄置處理、不得加工,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不過針對馬鈴薯進口規定放寬一事,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指出,過去中華民國海關對進口馬鈴薯採取嚴格標準,只要查驗出單顆發芽,即整批退運;但在美方反映標準過嚴後,台美簽署相關協議(ART),調整檢驗規範。依新規定,若馬鈴薯龍葵鹼含量低於200ppm,即使出現發芽情形,也可放行進口,不需整批退運,僅須剔除腐爛個體。

此前衛福部長石崇良於15日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備詢,會前受訪表示「美國馬鈴薯發芽或腐爛也可進口」說法是斷章取義,輸入前應符合檢疫證明、施用發芽抑制劑,加上邊境、加工場所等把關,並非未經篩選就能進口

防檢署指出,今年2月公告實施之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除維持不得罹染8種病蟲害的規定不變外,另針對加工馬鈴薯新增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以及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及無土壤等規定。至於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加工用馬鈴薯茄鹼含量須符合不超過200ppm規定,標準與國內供加工用馬鈴薯一致,以維持一致之食安要求。

防檢署表示,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時,若發現有發芽、腐爛或發霉情形,將通知衛福部食藥署,依照標準作業程序直接送往指定加工廠,貨櫃一到加工廠,有發芽、腐爛或發霉的馬鈴薯都必須整顆棄置銷燬,透過邊境查驗與加工廠選別監管的雙重機制,為國內農業環境安全及國人食安嚴格把關。

侯漢廷則提出3點疑慮,首先,馬鈴薯發芽與儲存環境密切相關,一旦貨櫃內出現發芽情形,代表整體環境可能已經誘發了馬鈴薯的生理代謝;而有毒物質「龍葵鹼」的累積,往往早於肉眼可見的發芽現象,因此僅剔除已發芽個體,恐無法排除潛在風險。

其次,海關抽驗比例有限,美國每年進口約8萬噸,只抽查1萬噸沒問題,也不等於其他7萬噸沒問題。如果海關沒抽到,放行等於認可安全,加工廠難道會自己再驗?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中小型加工廠根本沒能力驗。以一個40呎貨櫃約2025公噸、約10萬至13萬顆馬鈴薯計算,若僅仰賴「人工肉眼」篩選,難以確保完全排除問題產品;雖然大型業者可能配備光學分選機(Optical Sorter),但是一台要上千萬台幣,中小型加工業者普遍無力負擔高額設備成本。
侯漢廷也痛批,更搞笑的是,別忘了,台灣不僅開放馬鈴薯,還退讓了SSG、還有一大堆萊克多巴胺的牛豬內臟,甚至還有買一堆農產品,換到的是15%關稅,然後川普官司打輸後,全世界都15%關稅,毒都白吃了,台獨就是讓台灣人吃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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