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安全議題近年屢屢登上國際版面,一名日籍婦人去年3月和兒子來台自由行,卻在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五福路口的人行道上,遭到73歲張姓老翁駕駛的失控的小貨車高速衝撞,搶救半個月後仍傷重不治。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但法官考量他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判有期徒刑1年8月,但張翁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發生在去年3月15日下午4時20分許,73歲張姓老翁駕駛小貨車沿中華四路往北行駛,在綠燈起步通過中華五福圓環時,張翁卻因一時恍神,車輛開始向右偏駛,並在短短8秒內將時速急遽加速,在完全未煞車、減速的失控狀態下,小貨車直接駛入圓環東北端的人行道。
根據車禍路口監視器拍下,當時婦人手撐白傘,走在高雄中華、五福路口人行道處,未料張男駕駛的小貨車高速迎面駛來,且駕駛還不斷向右側偏移,在完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直接猛力撞上池田;池田發現時,小貨車已經近在眼前,根本來不及反應,當場被撞、整個人噴飛到一旁花圃,兒子幸運閃避逃過一劫。小貨車在肇事後仍未減速,在開上前方行人庇護島、駛過路口後才停下。
遭撞的日籍婦人池田受創嚴重,期間歷經裝設葉克膜、右下肺葉與右中肺葉切除、肝臟填塞止血等多項重大手術,無奈傷勢過重,最終於4月1日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敗血性休克及嚴重腦病變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肇事的小貨車駕駛張男沒有酒駕,他供稱行經路口時,疑似看到交警太緊張,才會操作不慎、向右偏駛上人行道,事後張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一審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張翁過失情節重大,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雖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但法官考量雙方社經地位等諸多因素,故不能將未和解的責任全數歸咎於張翁,考量張翁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
不過,張翁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經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宣判駁回上訴。全案尚未定讞。
行人地獄屢登上外媒 觀光署:台灣治安佳、醫療便利、旅遊資源多元
繼《CNN》形容台灣交通街頭是「行人的地獄」、《每日新聞》稱為「步行者地獄」後,德國《bne IntelliNews》再以專題指,台灣道路致死狀況未見明顯緩解,甚至稱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高於美國911恐攻的2977人,並提醒外籍旅客在規劃行程前應「三思而後行」。
多年來,行人路權是國際檢視的焦點。外媒與在地統計多次指出台灣的人行空間供給不足且品質參差,寬路常見無完整人行道,或以綠漆簡易劃設,且人行道、路口退縮區易遭違停與占用。除了行人步行區規劃不完善外,駕駛在路口轉彎未禮讓、闖燈變道、不打方向燈等違規行為也很常見,且罰則與執法落差使違規成本偏低,無法有效遏止駕駛違規。
交通部長陳世凱去年5月稱,「行人地獄」是外媒使用的形容詞,是否適用於台灣則各有見解;他期望到2030年行人傷亡能減少到目前的一半,台灣的交通事故比例及死傷人數確實高於其他國家,交通狀況亦存在顯著差異,政府會持續致力於從教育、執法及監理等方面改善。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長吳東凌去年9月表示,行人、高齡者、機車與酒駕等指標近年同步下降,方向正確但仍有改善空間,並強調將持續加速推動人本交通工程、科技執法、提高重點違規罰則與密度,並擴大高齡駕駛管理。觀光署則坦言,「行人的地獄」等比喻確實減損台灣形象,擔心造成境外旅客誤解與卻步,但同時強調台灣治安佳、醫療便利、旅遊資源多元,不能因交通亂象就「一筆抹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