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惠華/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研究員
伊朗與以色列及美國之間的衝突並非偶然,其根源深遠,涵蓋了1979年的革命、宗教因素、地緣政治、石油資源與核武計畫等多重因素。各方都有自身的信念、恐懼與戰略考量。然而,2026年2月28日美國以色列空襲伊朗,這是在長期外交失敗、核武與飛彈威脅擴大、地緣政治壓力與對安全的界定下爆發的軍事行動。
美國以色列對伊朗長期累積已久的不滿情緒達到了頂點,各方均掌握足以造成大規模破壞的武器。總體因素,讓暗潮洶湧的緊張關係引爆,演變成席捲中東地區的烈焰戰火。這些因素疊加,使得美國與以色列最終選擇以軍事手段作為其戰略壓力與政策工具。這場戰爭的未來走向,會是速戰速決,還是演變為長期的消耗戰?值得關注。
按照正義戰爭的道德標準,2026美伊戰爭很難成立為「正義戰爭」;但從德國哲學家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的觀點看,所謂的「正義戰爭」只是政治語言。美國攻打伊朗戰爭本質,並非消滅伊朗政權,更可能是透過軍事壓力迫使伊朗在關鍵問題上作出讓步,從而達成對美國更有利的政治與戰略安排。
因此,當美國總統川普表示「美國不會與伊朗達成任何協議,除非無條件投降」時,其背後傳達的意圖非常明確,這是一種以武力為後盾的政治討價還價,是美國實現戰略目標的手段,而非「正義戰爭」的語言。
施密特所言:「國家之間的戰爭既非正義,也非不正義;那是國家自身的事務。因此,它不必被證明為正義。國際秩序的存在,並不以此為前提。」
看美國與伊朗之間的衝突,主要是美國以色列與伊朗國家在利益、權力與戰略上的交鋒。中東地區國際秩序是否失序,對於這場戰爭並非必要條件。相較於正義戰爭理論容易將敵人道德化、普遍化,從而催生全面性戰爭;而施密特理論則將戰爭還原為國家間的政治行為,焦點放在利益與權力,而非正義的審判。
若從正義戰爭的道德標準看,每一方都可能把對方標記為「全人類的敵人」,就容易催生全面戰、消耗戰甚至「總體戰」。如果美國與伊朗之間的軍事行動目的都是迫使對方在關鍵問題上讓步,而非徹底消滅對方,這場戰爭就會偏向有限目標的軍事行動。
施密特核心觀點是,戰爭用來區分「朋友—敵人」,而非道德判斷。美國對伊朗的戰爭行動,不必以正義為名,不會把伊朗當成全人類的敵人,所以這場美伊戰爭的本質就是,戰爭是政治談判、威懾與利益交換的工具,而不是道德審判的場域。
這場戰爭不會走向全面性的消耗戰方向,只要川普政府對於這場戰爭目標明確,外界擔憂的百日戰爭,未必演變成消耗戰,更像是一場以武力為後盾的政治談判,手段是軍事,目的仍是各種利益盤算。
美國戰略目的如果是保障安全、消滅伊朗核武與飛彈威脅;伊朗要維護國家主權、發展核武威懾能力並擴展區域影響力,兩國的利益顯然處於對立之中,成為敵手。
美國為了取得戰略優勢,利用空軍、飛彈與特種作戰力量打擊伊朗的關鍵軍事目標,展現了典型的高科技、精準打擊的不對稱作戰,相較於伊朗的「亂槍打鳥」,對周邊鄰國無差別的攻擊,缺乏明確戰略目標,在行動效率與戰略控制居於劣勢。
然而,如果美軍派遣地面部隊進入伊朗的境內的山地與高原地帶後,伊朗的地形、防禦部署與不對稱戰術(游擊、飛彈打擊)會被放大,美國從原本的主導者,變成劣勢方,這場戰爭可能演變為消耗戰。
政治理論關注的是戰爭的政治本質,重點在於國家是否達成政治與戰略目標;而軍事戰略則關注戰爭的執行方式與資源運用。因此,不同的作戰策略可能決定戰爭是短期的快速決定性衝突,還是長期高成本的消耗戰。
這場美伊戰爭的輸贏,將由軍事壓力與政治外交如何互相影響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