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電視台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日前因涉違反《國安法》,17日遭檢方收押禁見,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由於檢方至今未對外說明具體案情,加上案件涉及現職新聞工作者,外界質疑是否衝擊新聞自由與無罪推定原則。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今(19日)公開示警,呼籲賴政府處理此案須「毋枉毋縱」,切勿重蹈過去「郭玫蘭案」覆轍,否則恐對台灣民主與媒體環境造成長遠傷害。
蕭旭岑:抓記者一定要非常慎重 不能未審先判
蕭旭岑19日接受中廣「千秋萬事」節目專訪指出,自己出身媒體圈,對新聞工作者捲入國安案件格外敏感。他直言,在民主國家中,若要逮捕新聞記者、關閉新聞台,甚至以國安相關罪名起訴媒體人,必須具備極高的證據門檻與司法慎重。
蕭旭岑表示,林宸佑長年站在監督執政黨立場,擁有一定影響力與聲量,如今突然遭到收押禁見,已讓外界感受到寒蟬效應。他強調,案件應回歸司法程序本身,「但不能未審先判,更不能羅織入罪」。
他預言,未來半年內,許多經常監督執政黨的媒體與媒體人,聲音恐怕會明顯變小,因為大家會「怕下一個輪到自己」。
重提郭玫蘭案 「不起訴,但人生已毀」
蕭旭岑在專訪提及震撼新聞界的「郭玫蘭事件」,他說,前中央社記者郭玫蘭2014年遭檢調指控涉共諜案,當時以高規格偵辦、搜索、限制出境,並在媒體大量報導下,被貼上「共諜」標籤;然而數月後,檢方卻以證據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全案證實為烏龍。
蕭旭岑痛批,即便司法最終還郭玫蘭清白,但她已被媒體圈列黑名單,求職四處碰壁,人生軌跡被徹底改寫,最終更因病辭世,「這樣的結果,有人負責嗎?」他呼籲賴清德政府,務必記取歷史教訓,不要再因政治氛圍或選舉壓力,犧牲一名記者的人生與名譽。
陳揮文、錢怡君齊聲質疑:誰為冤案道歉?
林宸佑遭押事件,引發資深媒體人聲援與質疑。媒體人陳揮文昨也在臉書發文直言,林案讓他立刻想起多年前的郭玫蘭事件。他回憶,當年郭玫蘭遭檢調以「共諜」方向大動作搜索,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手機、筆電全數扣押,案情在偵查期間即被大量曝光。最終不起訴,卻無法挽回名譽傷害。陳揮文怒問:「有跟郭玫蘭說一句對不起嗎?還是辦錯了、弄錯了,就算了?」
他更點名,部分綠營立委在林宸佑案中「見獵心喜」,尚未判決即全面抹黑當事人與中天新聞,讓人不寒而慄。
另一位資深媒體人錢怡君也指出,郭玫蘭案是台灣新聞史上典型的「偵查不公開破功」案例。她強調,尚未定罪的記者,卻在偵查初期就遭到「社會性判刑」,家庭與人生全面崩解,呼籲制度必須徹底檢討。
監察院早已定調人權侵害 國安偵辦爭議未解
事實上,監察院早在2019年即針對郭玫蘭案提出調查報告,直指檢調在偵辦期間違反「偵查不公開」,媒體連日大幅報導並公開照片、錄音內容,已嚴重侵害人權。
監委指出,檢調僅憑電子郵件即移送偵辦,卻無法提出確切證據,卻讓郭玫蘭承受長達10個月的身心煎熬。監察院並建議,未來應限制偵查期間,並研議對無辜受害者給予補償。
如今林宸佑案再度引爆類似爭議,外界憂心國安法與反滲透法條文過於寬鬆,可能成為打壓異議與監督聲音的工具。
蕭旭岑質疑雙重標準:共諜在府院 卻能交保?
蕭旭岑也質疑司法標準不一。他說,近年來真正被查獲的共諜,多集中在總統府與行政院周邊助理,涉案情節嚴重,卻多能交保;反觀一名新聞記者卻直接遭收押禁見,「這樣的雙重標準,如何取信於民?」
他呼籲賴清德總統,必須對民進黨內部的共諜案件向全民交代,否則合理懷疑,林宸佑案只是「恐嚇在野黨與媒體的序曲」。
蕭旭岑最後示警,這或許只是開始,若社會不正視新聞自由與司法界線,台灣民主恐將付出沉重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