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傑談《反渗透法》「法院判沒罪不代表沒罪」 藍酸:超越法律的男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審查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右)、內政部次長吳堂安(左)列席備詢。圖/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審查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右)、內政部次長吳堂安(左)列席備詢。圖/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針對中共對台滲透問題提案修正《反滲透法》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12日)在立法院為了要說明《反滲透法》為何過去3年8成以上都不起訴,表示《反滲透法的案子,法院判決無罪也不代表真的無罪」。對此國民黨團大酸梁文傑是超越法律的男人」、「民進黨說你有罪就有罪」。

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提案修正《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並備質詢。由於有立委問,《反滲透法》過去3年8成以上都不起訴,是不是表示這部法律無用?梁文傑回應,他不會認為這部法沒作用,有時候起訴但判決無罪,並不代表真的無罪。」所謂的判決無罪,只是沒辦法證明該人有符合法條規定的罪證。

梁文傑說,《反滲透法》第一個問題是規定的要件非常特定,他舉例,有立委提出版本的《選罷法》部分,必須針對已有登記參選並被對岸捐錢或資金資助的擬參選人才算滲透,但還沒登記參選前卻不能算;且《反滲透法》只能抓政治活動競選有關社會秩序部分,但他認為包括製造謠言、打人或潑漆、讓物價產生波動訊息救災防治時擴大災害、降低政府應變策略等「新型」滲透形式有些無法構成罪刑,卻可以讓民眾對政府產生不信任

對此,國民黨團大酸梁文傑是超越法律的男人」、「民進黨說你有罪就有罪」。梁文傑在內政委員會答詢時驚人發言:「《反滲透法》的案子,法院判決無罪也不代表真的無罪」。此言一出,全國的法律專家跟學生都驚呆了。民進黨大官超越法律、凌駕法律的見解再次出現,也再次證明國安法修法就是為了箝制言論自由、箝制人民思想,遂行民進黨獨裁、民進黨至上的專制修法

國民黨團表示梁文傑說法院判無罪,也不代表無罪」,只差沒說出:「黨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梁文傑的言論,已經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行政司法不應互相干預的「權力分立原則」,卻符合「民進黨至上原則」,這番表現肯定是總統賴清德推動獨裁的最佳幫手、得力幹將」。

國民黨團表示以後全台灣的各級法院,都沒有判決的必要,因為法院判有罪,也不一定有罪,就像新潮流大佬吳乃仁因台糖案被判有罪,只要賴清德主觀不認為他有罪,就不用退出政壇法院判無罪,也不一定無罪,只要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認為這有罪,那就是有罪。有罪、沒罪,還得民進黨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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